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似木质的长弓一入手,殷血歌就暗叫了一声糟糕。
以他完成了万劫不坏九转鸿蒙血神道第一重第一篇木皮篇的修为,他的肉身轻松就有万斤上下的力量。但是这张和殷血歌差不多高的长弓,重量却显然在万斤以上。殷血歌刚刚将他从墙上摘下,浑身骨骼就骤然被一股大力压得“咔咔”作响。
殷血歌急忙松手,任凭长弓一端坠地,这才扶住了这柄沉重异常的长弓。
他一手握住长弓的一端,一脚顶住了长弓的另外一端,然后右手握住弓弦轻轻一扯。
“嗡嗡”声中,弓弦微微被拉开了半寸。殷血歌万斤巨力,也只能将这长弓拉开这么点儿!
“唷,不错,你这小子的力气,可比我还要大了几分!”门口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殷血歌急忙回头,就看到第一狻猊身穿一件黑色的长袍,正双手抱在胸前,斜靠在门框上看着自己。第一狻猊的目光很古怪,殷血歌很敏锐的察觉到了第一狻猊目光中的那一丝好奇震惊以及不敢置信的复杂情绪。
小心的将长弓靠在墙壁上,殷血歌直起了身体。
“这么说,我是你们家的俘虏了?”殷血歌看着第一狻猊问道。
第一狻猊半天没吭声,他伸出手,用力的揉搓着自己的鼻子,过了许久,他才干笑了几声。扭头看了看左右,第一狻猊岔开话题问殷血歌:“为了把你安全的安静的带回来,一路上给你喂了三颗‘曼陀罗大梦黄粱丹’,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没什么不舒服的。”用力的活动了一下身体,殷血歌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银色质地,用淡淡的灰色丝线绣出了九条蛟龙纹路的长袍。第一世家的人喜欢穿各种龙袍,这是殷血歌早就知道的,但是这一身袍子穿在自己身上,他只觉得很不习惯。
在殷族城邦的时候,殷血歌已经习惯了殷族那种紧身的战斗服以及宽敞的披风,他不喜欢东方这种有点累赘的长袍。
“我是你们的俘虏么?”抛下关于衣服的问题,殷血歌直勾勾的盯着第一狻猊,继续问道。
“这不是俘虏不俘虏的事情,你怎么可能是我们的俘虏呢?”第一狻猊含糊其辞的打着呵呵:“确切的说,这个什么来着,我们是自家人啊。只不过,我和我的长辈们都很好奇,不知道你是我们第一家哪一房哪一支的后裔,这个问题,很让人头痛!”
殷血歌的心脏剧烈的抽成了一团,大量鲜血涌上脑部,他的眼前顿时微微泛红,看出去的一切都戴上了一层淡淡血色。
“你说什么?”殷血歌握紧了拳头。
第一狻猊掏出了一枚银色的玉蝉挂坠,他将这枚玉蝉挂坠丢向了殷血歌,然后从自己的衣领里也掏出了一枚一模一样的银色玉蝉。紧接着,他从自己的袖子里掏出了另外好几枚造型一模一样,同样闪耀着淡淡银色光芒的玉蝉挂坠。
“这金风天蝉,是我们第一家所有族人随身的法宝。他能帮助我们隐匿气息,能够帮我们治疗伤势,能够驱散各种常见的毒药和诅咒。这是我们第一家的族人出门游历必备的宝物。”
“金风天蝉也有好几种,这种银色的,是品质最高的一种。也只有我们第一家真正的嫡传族人,才能随身佩戴。同时也只有我们第一家嫡系族人的血脉,才能激活他的全部功效。”
“你在荧惑道场,闯入了金风散人的道宫?我第一家的先祖和金风散人有旧,这金风天蝉,就是金风散人专门为我第一家的族人设计的血脉法宝。”
第一狻猊看着目瞪口呆的殷血歌,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所以,你现在知道了?殷血歌是吧?你应该叫做第一血歌才对!”
耸耸肩膀,第一狻猊将自己手上的那些银色玉蝉挂坠塞回了袖子里,无奈的摇了摇头。
“辰龙大叔发现你身上突然冒出了一枚金风天蝉,他差点没哭出来了。他真可怜,是不是?”
殷血歌怔怔的看着第一狻猊,过了许久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我觉得,我才是真的可怜,你觉得呢?”
第一狻猊沉默了一阵,然后认同的点了点头:“是啊,你是足够可怜的!啧,跟我来吧,老祖要见你。”
回到过去当富翁 重生之极品皇帝 都市大御医 倾世狂妃:逆天四小姐 撞上总裁赖上我 总裁如胶似漆:娇妻哪里逃? 当路人甲有了读心术 帝皇征召之千古英杰 爱久见人心 开局签到七个神仙姐姐 龙蛇演义 梦境指南 重生巅峰人生 穿越远古:嫁个兽夫生个崽 老舞生 医见钟情:大叔么么哒! 权门贵嫁 总裁令,头号鲜妻休想逃 沈爷夫人又有新马甲了 校花的灵王保镖
一朝穿越,她成为了众人羡慕的师祖亲传弟子听说师祖专门给她安排了一处府邸,好羡慕啊!真相是,这个府邸是他老人家乾坤袋腾地不要的听说师祖每天都亲自去指点她呀指点个屁,师祖只是每天过来蹭饭的!被误会的菜鸡女主哭晕在茅厕。当从不动情的万年冰山师叔祖遇到厨艺满分的呆萌小女主将会擦除怎样的火花呢如果您喜欢穿越之冰山师祖不要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如果您喜欢小农民大明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玄学虐渣打脸上一世,颜安洛把陆霆昊当成心尖宝,痴傻纠缠,临终前才发现自己就是一个小丑。重活一世,她剜心割肉,跟那人彻底划清界限。远离男人,一心搞钱!可对方却好像是变了一个人,日日在她身...
巨大的垃圾山边上住着一个许老头,他从垃圾堆捡了一个男婴,十四年后,少年从垃圾堆捡了一个女孩,故事从这里开始。时愈道尊飞升的时候竟然飞升到一本书里。这书中女主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环保女神,男主是才华与家世齐飞的暖系少总。反派大佬研究出超强的垃圾发电技术。时愈穿的这个傅郁,偷了技术送给女主,却被人发现她是妥妥的白眼狼。而女主并不想要技术,她一开始就严厉的批评不过男主觉得技术有可用之处,凭他的才能将这技术发扬光大。时愈发现她穿在了剧情开始前刚被反派大佬捡回去时。发电还没开始搞,反派还不是大佬。时愈立即拉着反派一块修仙它不香吗?许图治不知道,他曾在一本书里照顾了她十年,赔上一条命。现在修成仙,他得照顾她一辈子地久天长?如果您喜欢被反派大佬捡回去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王孝伯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成名士宋时穿越成小官之子后,就过上了这样悠闲的名士生活本文是耽美文,CP桓凌X宋时,小师兄是官配,不喜勿入接到编辑通知,后天8月16号入V,明天15号暂停更新一天攒稿,到时候三更奉上,大家不要急这个漂亮的封面图是鹧鸪less姑娘为我做的,在这里特别表示感谢...
此文一女多男,女扮男装,身心干净,重口木下限,跳坑需谨慎。欧阳笑笑发誓,如果她知道拒绝一个男人的求爱,会换来一场穿越,她一定直接干掉那男的。再次醒来,时空变迁。奢华的王府后院之内,她不是小姐,不是丫鬟,草泥马居然是家丁一只?!卧槽,家丁就家丁,爷照样能混得风生水起。她狂,她傲,她得瑟,是因为她有这个资本,当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