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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刚才你没来,骆姨带我们去他们食堂打了饭菜,一共是一毛钱和二两的粮票,都是骆姨垫付的,我和弟弟身上没钱和票,你赶紧给骆姨。”
刘春生心里疑惑,因为媳妇很信任大儿子,又要买东西,媳妇给大儿子的钱票可是很足,不比他身上的少,不过有外人在场,他没拆儿子的台,掏了口袋,把钱和票付了,又向骆大姐道了声谢,才领着两个孩子走。
“你身上带有钱和票,干嘛让我付?”一出车站,刘春生就问向大儿子,谁知大儿子把饭盒往他手里一扔,“给你买的午饭,当然你付钱。”
有这么好心?
刘春生直觉不信,他已经怕了,一路上,狼狈地钻了不下五次的毛蒿丛,腿都发软地站不住,幸好,在路途中,遇到一个乡村诊所,人家给他吃了粒止泻的药丸,后面才好了些,就这样,走到县城差不多用了三个多小时。
“为什么给我买,你们怎么不吃?”刘春生看了眼大儿子,又看了眼,瘪着嘴,有些不高兴的二儿子。
“你带我们去国营饭店,我和弟弟去国营饭店吃。”刘军说完,从背篓里抱出一双筷子,递给他爸,“找个树荫的地方蹲下来,你先吃完,然后去河边把饭盒洗了,我们再去国营饭店吃饭,这个饭盒,我还有用。”
去了国营饭店,他还想打一份好吃的,带回去给妈和妹妹吃。
刘华很不高兴,他很饿,大哥还不让他吃饭,然而,在听到大哥这番话,却一下子阴转晴,兴奋道:“爸,大哥,我要吃肉,今天这个食堂里的菜,都没有肉……”喜欢进城,还不是为了吃顿肉。
刘军想拉住弟弟,却没拉住,都让他口快,说了出来。
刘春生算是听明白了,尤其打开饭盒,看到里面的炒丝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个大儿子真够可以的,刘春生第一回想胖揍大儿子一顿,“你们吃肉,就让你爸我吃这个。”
刘军被戳穿了,也没有一丁点儿觉得愧疚,反而理直气壮道:“爸,这个可是白米饭。”
“你不吃,可以让华子吃。”刘军又补了一句。
边上的刘华,重重的点头,“我很饿,我可以吃,只是爸,我想留着肚子等会吃好吃的。”
听了这样扎心的话,刘春生只觉得,还不如不说,一上午已经耽误了,他们还有事情要办,也没时间再耽误,于是刘春生领着两个孩子直接往饭店走去。
相比于两个孩子的兴奋劲,刘春生没有什么精神,他是又饿又累,这个时候,去国营饭店,就有些晚了,他们赶到的时候,有些菜都没有了,不过有道黄豆焖猪脚,想也没想,刘军就点了三份,又点了三份米饭。
钱票什么的时候,他进饭店前就准备好了。
刘春生只觉得大儿子心眼实在是太多了,因为要出门,今日的遭遇,他也没法和儿子算账了,并且,他现在又累又饿,也没有那个心力去计较,单单论耍嘴皮子的功夫,他是怎么都赶不上大儿子的。
等候上菜的功夫,正打算先吃饭盒的饭菜,垫巴一口,不料好死不死,又看到凌云翔抱着他女儿走了进来,真是冤家路窄。
第66章离别
缘分,用后世的话说,这到底是什么猿粪?
刘春生他一点都不想要这样的猿粪,而大儿子刘军几乎是反射性地看向他,带着高度警惕,“爸,我们今天已经付了钱。”提醒他,不能像上次那样,直接起身走人。
一听这话,刘春生更觉心塞,呕得厉害,他至于又打一架嘛,上次是因为这辈子第一回见,贸然又看到大儿子和对方很熟悉,他才会那样头脑发昏,热血上涌。
低下头,打开食盒吃饭。
来个眼不见为净。
刘军稍稍放下了心,刘华饿得吞咽了一下口水,刘春生见了,把食盒往二儿子面前一推,“华子,你一起吃点。”
刘华忙摇头,“不要,我要等着吃猪蹄。”
刘春生只好把递筷子的手,收了回来,看了眼大儿子,却见大儿子转头朝凌云翔望去,只是没有像上次那样,熟练地上前去打招呼,而凌云翔大约进来后,就看到了他们,所以坐的位置有点远,相隔一个对角。
一个在西北角,靠近端菜窗口的位置,一个在东南角,挨近饭店门口的座位,这个时候差不多快要过饭点了,店里来吃饭的人,早已轮过两三拨了,因此,人少得有点稀稀拉拉,听服务员说:再来人,不招待了,米饭都没了,下次吃饭要赶早。
凌云翔怀里抱着女儿,他女儿双手好像受了伤,用白纱布裹着,一张脸又黑又瘦小,衬得那对大眼睛如铜铃一般大,他不记得,凌云翔这个长大后性格乖张的女儿,曾有过这样一副惨状,而且上辈子凌云翔好像只有这一个孩子。
和小女儿刘艳同岁,叫什么名字来着?
他一下子有点记不起来了。
“爸,凌楠受了伤,我过去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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