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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妇牵着三条卷毛狗迎面走过来。还差好几米远,小狗们便兴冲冲地向我扑过来。汪汪汪使劲叫。其中一条黑毛小狗,长得很像查尔斯,瞪着黑色玻璃球般的眼睛直视我的眼睛,脸上挂着期期艾艾的无辜可怜相(它自己保准以为那是可爱相)向我邀宠。我从小就不喜欢狗。刚来美国住在安妮家的那两年,查尔斯常常这样深情地凝望我,但我从没有抱过他。
我小心地躲开小狗们。夫妇俩看我不肯伸手去抚爱它们,才拉紧狗带,把他们硬生生地拽了回去。狗们可不管那么多,依旧奋力向前扑,叫声更响。夫妇一边跟狗们搏斗,一边连声说:“对不起。别担心。它们不会伤到你。”我笑着说:“没关系。我不怕狗。都是什么品种?”先生把狗拉开了一段距离。在狗声的伴奏下,太太打开了话匣子,兴致勃勃地逐个介绍。这条狗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他们的爸爸是什么品种,妈妈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那条狗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这条狗和那条狗是什么关系……比我的公式还复杂。那些什么什么什么什么,我既没兴趣也听不懂更记不住。但我表现得像是很有兴趣的样子,像是在用心听,而且不住地点头,甚至还时不时对狗们温柔随和地笑笑。
跟他们告别后,我脑中快速回放了一遍刚才的情景,觉得自己荒唐得可笑,也虚伪得可笑。看看现在的我,哪里还是以前那个把喜怒好恶全都挂在脸上的人?不光可笑,更莫名其妙。碰到路人,友好地客气一下是正常的。可我竟然主动提问,然后又耐心地听她讲述一堆我压根没有一点兴趣的狗的家族史。我这么干只是出于礼貌吗?我为何要为了礼貌而跟陌生人浪费掉好几分钟呢?为了表达我对狗有兴趣?是为了表明我不讨厌他们的狗?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小狗人见人爱?想想夫妇二人说起宝贝狗时快乐的样子,是不是可以说,我的提问取悦了他们?而他们呢,这会儿可能正在高兴:刚才给一个无知之人普及了狗的知识,并且把他们对狗的热爱传播给了怕狗之人。这也许就是交谈的意义吧?尽管我自己并未直接从中受益,但我愿意让别人从我的行为中受益。我愿意为此付出时间,甚至虚伪。一定是我的潜意识接受了这个意义,所以我才会自然而然地去做。而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成了我待人处事中下意识的反应。妈妈要是知道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保准不相信。唉,她不会知道了。她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哦,还有周密。周密。他说他想与我共度一生的。可他在乎我吗?应该是在乎的。只是没那么在乎。要是真在乎,真像妈妈那样在乎我,怎么会连个电话都不打?还是不够在乎。算了,我也没指望他能像妈妈那样在乎我。不就是个生活上的搭档嘛。盟友。伙伴。
又走了几步,我心里猛然一动,回头去看已经走远的那几条卷毛小狗。从见到它们到现在,我竟然没有像过去几年每次见到狗时那样产生伤感情绪。看来,时间真的是剂良药。刚来美国那两年的痛苦烙印已经从我的记忆中抹掉了。真的会抹掉吗?不可能吧。我倒更愿意相信,与其说时间治愈了创伤,不如说是旧一波的忧愁被新一波的烦恼所覆盖。不是旧日的伤痛痊愈了,而是新的烦恼太多,占满了心。等更新的忧愁迎面扑来时,今日的烦恼又会被覆盖。这些年来,我就是这样被一波又一波的烦恼和忧愁推着往前走。什么时候是个尽头?莫非永无尽头?人生就是来吃苦的,一个吃完接着吃下一个。这样的说法是客观事实吗?周密肯定说这是消极的主观偏见。他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根源都在自己身上,说我有一天会发现痛苦只是快乐的间歇阶段。这话说的,就好像他大多数时候都挺快乐似的。也许不是夸张或矫情?可能他自己真这么觉着?他说他喜欢工作,而他每天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工作。哼,他倒是忙得快乐,我却在这儿为了他胡思乱想自寻烦恼。这样搭伴儿可不成。
快到家门口时,我一眼看见门锁上方贴了一张白纸,上面有一行潦草的字:“你再来骚扰,我们立刻报警!”我脑子嗡的一下,心慌跳了几下。很快,我镇定下来。这纸条应该与我无关。开门进去后,我径直走向厨房,在楼梯口碰到下楼来的艾米莉。我们打了招呼,一前一后走进厨房。艾文正坐在饭桌边看书,手上端了一听啤酒,抬头跟我们点头招呼了一下。平时我们回家的时间不同,很少碰到。楼上的四间卧室两两相对,但每个人都关紧房门,互不打扰。我极少听到有人在楼上讲话。厨房是我们交流的唯一场所。
“你们看见大门上贴的纸条了吗?”我问。
艾文淡然地说:“别管,跟咱们无关。准是莱斯利前夫的儿子贴的。”
她前夫的儿子,我略知一点。搬来后不久我便发现莱斯利的情绪极不稳定。她不高兴时眼神冰冷,充满敌意,拉着苦瓜脸。真的是苦瓜脸,一点不夸张。刀削般细长条的脸上,一条一条不规则皱纹里盛满了苦汁。每每见了,我都会心慌一下,忍不住想想是不是我欠了她八百吊钱。而她高兴时呢,则会抓紧一切时机给我讲述她丰富的人生经历。她喜欢贴在我身旁,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滔滔不绝。我不喜欢与人挨得那么近,也害怕她的吐沫星子会溅到我脸上,总是想离她远一步。好在我要做饭,可以很自然地走来走去以便调整跟她之间的距离。可她却不停地跟着我移动位置,有时还会弯腰扭身探头以确保离我足够近并能直视我的眼睛。我可没有刨根问底地追问过她什么,甚至连一个问题都没提过。都是她主动说的。她的话就像打开的自来水龙头,哗哗哗地流。为什么要对我说呢?又为什么说这些呢?谁知道呢。她说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都是医生。她们三姐妹间已经十几年没有联系了,而且都极少跟父母联系。她二十七岁时从p大博士毕业,被b大聘用。六年后没有拿到终身教职。“我那时候烦透了数学,烦透了教课,烦透了写论文,烦透了假模假式的同事,还有,那些又蠢又笨的学生看一眼都让人恶心。”离开b大后她上了一所厨师培训学校,“我喜欢做饭,我热爱做饭。”她是这样说的。但喜欢和热爱却被冷酷的现实消磨殆尽。她一点不喜欢在餐馆工作,“累死了,还没几个钱。你知道他们付我多少?一个小时才七块五!都是一帮社会底层的野蛮人,粗俗!烦死人了。”最后她实在无奈只好捡起了老本行–数学。她找不到全职工作,不得不在几所社区大学同时兼职。这学期她教的六门课分布在四所学校。
在餐馆工作的唯一收获是她爱上了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已婚工程师。他离婚并娶了她。“他那两个儿子讨厌死了,他们恨我,总要报复我。没完没了地纠缠我。他们的妈得了癌死得早能怪我吗?他们全是无赖!”两年前她离婚了,因为“他在遗嘱里把所有财产,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他儿子们,一分钱不给我。”几个月前她想复婚,可前夫不乐意。她不甘心。近来她经常邀请前夫来家里吃饭。前夫来前,她会愉快地在厨房忙碌,手脚利落,笑意盈盈,满脸的皱纹都绽放开来,就连头上的枯草都闪出亮光。遇到这种时候,我总是赶紧随便拿点吃的,离开厨房,回我房间去。她前夫非常显老,说他一百岁我都信,个子很高,驼背,满头银发,脸上沟壑纵横,身上带一股难闻的味儿。有一次我回来时,正看见他俩的背影,搂抱着,也可能是搀扶着,嘻嘻哈哈往楼上走。我走进厨房看见一片狼籍。地上摊了几个食品店的购物袋,台子上和洗碗池里满是锅碗瓢盆,饭桌上两个盘子里的羊排都剩下不少,一个空酒瓶,两个半空的酒杯。我正发愁无从下手准备我的晚饭,楼上传来她铿锵有力的叫声,吼!吼!吼!声音短促沉闷,极有穿透力。我立时联想到酷暑烈日下光着黑瘦脊梁满头大汗咬紧牙关瞪圆眼睛吭哧吭哧拼尽全力拖拉沉重货船的纤夫。
一对夫妇牵着三条卷毛狗迎面走过来。还差好几米远,小狗们便兴冲冲地向我扑过来。汪汪汪使劲叫。其中一条黑毛小狗,长得很像查尔斯,瞪着黑色玻璃球般的眼睛直视我的眼睛,脸上挂着期期艾艾的无辜可怜相(它自己保准以为那是可爱相)向我邀宠。我从小就不喜欢狗。刚来美国住在安妮家的那两年,查尔斯常常这样深情地凝望我,但我从没有抱过他。
我小心地躲开小狗们。夫妇俩看我不肯伸手去抚爱它们,才拉紧狗带,把他们硬生生地拽了回去。狗们可不管那么多,依旧奋力向前扑,叫声更响。夫妇一边跟狗们搏斗,一边连声说:“对不起。别担心。它们不会伤到你。”我笑着说:“没关系。我不怕狗。都是什么品种?”先生把狗拉开了一段距离。在狗声的伴奏下,太太打开了话匣子,兴致勃勃地逐个介绍。这条狗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他们的爸爸是什么品种,妈妈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那条狗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这条狗和那条狗是什么关系……比我的公式还复杂。那些什么什么什么什么,我既没兴趣也听不懂更记不住。但我表现得像是很有兴趣的样子,像是在用心听,而且不住地点头,甚至还时不时对狗们温柔随和地笑笑。
跟他们告别后,我脑中快速回放了一遍刚才的情景,觉得自己荒唐得可笑,也虚伪得可笑。看看现在的我,哪里还是以前那个把喜怒好恶全都挂在脸上的人?不光可笑,更莫名其妙。碰到路人,友好地客气一下是正常的。可我竟然主动提问,然后又耐心地听她讲述一堆我压根没有一点兴趣的狗的家族史。我这么干只是出于礼貌吗?我为何要为了礼貌而跟陌生人浪费掉好几分钟呢?为了表达我对狗有兴趣?是为了表明我不讨厌他们的狗?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小狗人见人爱?想想夫妇二人说起宝贝狗时快乐的样子,是不是可以说,我的提问取悦了他们?而他们呢,这会儿可能正在高兴:刚才给一个无知之人普及了狗的知识,并且把他们对狗的热爱传播给了怕狗之人。这也许就是交谈的意义吧?尽管我自己并未直接从中受益,但我愿意让别人从我的行为中受益。我愿意为此付出时间,甚至虚伪。一定是我的潜意识接受了这个意义,所以我才会自然而然地去做。而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成了我待人处事中下意识的反应。妈妈要是知道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保准不相信。唉,她不会知道了。她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哦,还有周密。周密。他说他想与我共度一生的。可他在乎我吗?应该是在乎的。只是没那么在乎。要是真在乎,真像妈妈那样在乎我,怎么会连个电话都不打?还是不够在乎。算了,我也没指望他能像妈妈那样在乎我。不就是个生活上的搭档嘛。盟友。伙伴。
又走了几步,我心里猛然一动,回头去看已经走远的那几条卷毛小狗。从见到它们到现在,我竟然没有像过去几年每次见到狗时那样产生伤感情绪。看来,时间真的是剂良药。刚来美国那两年的痛苦烙印已经从我的记忆中抹掉了。真的会抹掉吗?不可能吧。我倒更愿意相信,与其说时间治愈了创伤,不如说是旧一波的忧愁被新一波的烦恼所覆盖。不是旧日的伤痛痊愈了,而是新的烦恼太多,占满了心。等更新的忧愁迎面扑来时,今日的烦恼又会被覆盖。这些年来,我就是这样被一波又一波的烦恼和忧愁推着往前走。什么时候是个尽头?莫非永无尽头?人生就是来吃苦的,一个吃完接着吃下一个。这样的说法是客观事实吗?周密肯定说这是消极的主观偏见。他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根源都在自己身上,说我有一天会发现痛苦只是快乐的间歇阶段。这话说的,就好像他大多数时候都挺快乐似的。也许不是夸张或矫情?可能他自己真这么觉着?他说他喜欢工作,而他每天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工作。哼,他倒是忙得快乐,我却在这儿为了他胡思乱想自寻烦恼。这样搭伴儿可不成。
快到家门口时,我一眼看见门锁上方贴了一张白纸,上面有一行潦草的字:“你再来骚扰,我们立刻报警!”我脑子嗡的一下,心慌跳了几下。很快,我镇定下来。这纸条应该与我无关。开门进去后,我径直走向厨房,在楼梯口碰到下楼来的艾米莉。我们打了招呼,一前一后走进厨房。艾文正坐在饭桌边看书,手上端了一听啤酒,抬头跟我们点头招呼了一下。平时我们回家的时间不同,很少碰到。楼上的四间卧室两两相对,但每个人都关紧房门,互不打扰。我极少听到有人在楼上讲话。厨房是我们交流的唯一场所。
“你们看见大门上贴的纸条了吗?”我问。
艾文淡然地说:“别管,跟咱们无关。准是莱斯利前夫的儿子贴的。”
她前夫的儿子,我略知一点。搬来后不久我便发现莱斯利的情绪极不稳定。她不高兴时眼神冰冷,充满敌意,拉着苦瓜脸。真的是苦瓜脸,一点不夸张。刀削般细长条的脸上,一条一条不规则皱纹里盛满了苦汁。每每见了,我都会心慌一下,忍不住想想是不是我欠了她八百吊钱。而她高兴时呢,则会抓紧一切时机给我讲述她丰富的人生经历。她喜欢贴在我身旁,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滔滔不绝。我不喜欢与人挨得那么近,也害怕她的吐沫星子会溅到我脸上,总是想离她远一步。好在我要做饭,可以很自然地走来走去以便调整跟她之间的距离。可她却不停地跟着我移动位置,有时还会弯腰扭身探头以确保离我足够近并能直视我的眼睛。我可没有刨根问底地追问过她什么,甚至连一个问题都没提过。都是她主动说的。她的话就像打开的自来水龙头,哗哗哗地流。为什么要对我说呢?又为什么说这些呢?谁知道呢。她说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都是医生。她们三姐妹间已经十几年没有联系了,而且都极少跟父母联系。她二十七岁时从p大博士毕业,被b大聘用。六年后没有拿到终身教职。“我那时候烦透了数学,烦透了教课,烦透了写论文,烦透了假模假式的同事,还有,那些又蠢又笨的学生看一眼都让人恶心。”离开b大后她上了一所厨师培训学校,“我喜欢做饭,我热爱做饭。”她是这样说的。但喜欢和热爱却被冷酷的现实消磨殆尽。她一点不喜欢在餐馆工作,“累死了,还没几个钱。你知道他们付我多少?一个小时才七块五!都是一帮社会底层的野蛮人,粗俗!烦死人了。”最后她实在无奈只好捡起了老本行–数学。她找不到全职工作,不得不在几所社区大学同时兼职。这学期她教的六门课分布在四所学校。
在餐馆工作的唯一收获是她爱上了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已婚工程师。他离婚并娶了她。“他那两个儿子讨厌死了,他们恨我,总要报复我。没完没了地纠缠我。他们的妈得了癌死得早能怪我吗?他们全是无赖!”两年前她离婚了,因为“他在遗嘱里把所有财产,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他儿子们,一分钱不给我。”几个月前她想复婚,可前夫不乐意。她不甘心。近来她经常邀请前夫来家里吃饭。前夫来前,她会愉快地在厨房忙碌,手脚利落,笑意盈盈,满脸的皱纹都绽放开来,就连头上的枯草都闪出亮光。遇到这种时候,我总是赶紧随便拿点吃的,离开厨房,回我房间去。她前夫非常显老,说他一百岁我都信,个子很高,驼背,满头银发,脸上沟壑纵横,身上带一股难闻的味儿。有一次我回来时,正看见他俩的背影,搂抱着,也可能是搀扶着,嘻嘻哈哈往楼上走。我走进厨房看见一片狼籍。地上摊了几个食品店的购物袋,台子上和洗碗池里满是锅碗瓢盆,饭桌上两个盘子里的羊排都剩下不少,一个空酒瓶,两个半空的酒杯。我正发愁无从下手准备我的晚饭,楼上传来她铿锵有力的叫声,吼!吼!吼!声音短促沉闷,极有穿透力。我立时联想到酷暑烈日下光着黑瘦脊梁满头大汗咬紧牙关瞪圆眼睛吭哧吭哧拼尽全力拖拉沉重货船的纤夫。
一对夫妇牵着三条卷毛狗迎面走过来。还差好几米远,小狗们便兴冲冲地向我扑过来。汪汪汪使劲叫。其中一条黑毛小狗,长得很像查尔斯,瞪着黑色玻璃球般的眼睛直视我的眼睛,脸上挂着期期艾艾的无辜可怜相(它自己保准以为那是可爱相)向我邀宠。我从小就不喜欢狗。刚来美国住在安妮家的那两年,查尔斯常常这样深情地凝望我,但我从没有抱过他。
我小心地躲开小狗们。夫妇俩看我不肯伸手去抚爱它们,才拉紧狗带,把他们硬生生地拽了回去。狗们可不管那么多,依旧奋力向前扑,叫声更响。夫妇一边跟狗们搏斗,一边连声说:“对不起。别担心。它们不会伤到你。”我笑着说:“没关系。我不怕狗。都是什么品种?”先生把狗拉开了一段距离。在狗声的伴奏下,太太打开了话匣子,兴致勃勃地逐个介绍。这条狗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他们的爸爸是什么品种,妈妈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那条狗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这条狗和那条狗是什么关系……比我的公式还复杂。那些什么什么什么什么,我既没兴趣也听不懂更记不住。但我表现得像是很有兴趣的样子,像是在用心听,而且不住地点头,甚至还时不时对狗们温柔随和地笑笑。
跟他们告别后,我脑中快速回放了一遍刚才的情景,觉得自己荒唐得可笑,也虚伪得可笑。看看现在的我,哪里还是以前那个把喜怒好恶全都挂在脸上的人?不光可笑,更莫名其妙。碰到路人,友好地客气一下是正常的。可我竟然主动提问,然后又耐心地听她讲述一堆我压根没有一点兴趣的狗的家族史。我这么干只是出于礼貌吗?我为何要为了礼貌而跟陌生人浪费掉好几分钟呢?为了表达我对狗有兴趣?是为了表明我不讨厌他们的狗?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小狗人见人爱?想想夫妇二人说起宝贝狗时快乐的样子,是不是可以说,我的提问取悦了他们?而他们呢,这会儿可能正在高兴:刚才给一个无知之人普及了狗的知识,并且把他们对狗的热爱传播给了怕狗之人。这也许就是交谈的意义吧?尽管我自己并未直接从中受益,但我愿意让别人从我的行为中受益。我愿意为此付出时间,甚至虚伪。一定是我的潜意识接受了这个意义,所以我才会自然而然地去做。而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成了我待人处事中下意识的反应。妈妈要是知道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保准不相信。唉,她不会知道了。她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哦,还有周密。周密。他说他想与我共度一生的。可他在乎我吗?应该是在乎的。只是没那么在乎。要是真在乎,真像妈妈那样在乎我,怎么会连个电话都不打?还是不够在乎。算了,我也没指望他能像妈妈那样在乎我。不就是个生活上的搭档嘛。盟友。伙伴。
又走了几步,我心里猛然一动,回头去看已经走远的那几条卷毛小狗。从见到它们到现在,我竟然没有像过去几年每次见到狗时那样产生伤感情绪。看来,时间真的是剂良药。刚来美国那两年的痛苦烙印已经从我的记忆中抹掉了。真的会抹掉吗?不可能吧。我倒更愿意相信,与其说时间治愈了创伤,不如说是旧一波的忧愁被新一波的烦恼所覆盖。不是旧日的伤痛痊愈了,而是新的烦恼太多,占满了心。等更新的忧愁迎面扑来时,今日的烦恼又会被覆盖。这些年来,我就是这样被一波又一波的烦恼和忧愁推着往前走。什么时候是个尽头?莫非永无尽头?人生就是来吃苦的,一个吃完接着吃下一个。这样的说法是客观事实吗?周密肯定说这是消极的主观偏见。他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根源都在自己身上,说我有一天会发现痛苦只是快乐的间歇阶段。这话说的,就好像他大多数时候都挺快乐似的。也许不是夸张或矫情?可能他自己真这么觉着?他说他喜欢工作,而他每天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工作。哼,他倒是忙得快乐,我却在这儿为了他胡思乱想自寻烦恼。这样搭伴儿可不成。
快到家门口时,我一眼看见门锁上方贴了一张白纸,上面有一行潦草的字:“你再来骚扰,我们立刻报警!”我脑子嗡的一下,心慌跳了几下。很快,我镇定下来。这纸条应该与我无关。开门进去后,我径直走向厨房,在楼梯口碰到下楼来的艾米莉。我们打了招呼,一前一后走进厨房。艾文正坐在饭桌边看书,手上端了一听啤酒,抬头跟我们点头招呼了一下。平时我们回家的时间不同,很少碰到。楼上的四间卧室两两相对,但每个人都关紧房门,互不打扰。我极少听到有人在楼上讲话。厨房是我们交流的唯一场所。
“你们看见大门上贴的纸条了吗?”我问。
艾文淡然地说:“别管,跟咱们无关。准是莱斯利前夫的儿子贴的。”
她前夫的儿子,我略知一点。搬来后不久我便发现莱斯利的情绪极不稳定。她不高兴时眼神冰冷,充满敌意,拉着苦瓜脸。真的是苦瓜脸,一点不夸张。刀削般细长条的脸上,一条一条不规则皱纹里盛满了苦汁。每每见了,我都会心慌一下,忍不住想想是不是我欠了她八百吊钱。而她高兴时呢,则会抓紧一切时机给我讲述她丰富的人生经历。她喜欢贴在我身旁,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滔滔不绝。我不喜欢与人挨得那么近,也害怕她的吐沫星子会溅到我脸上,总是想离她远一步。好在我要做饭,可以很自然地走来走去以便调整跟她之间的距离。可她却不停地跟着我移动位置,有时还会弯腰扭身探头以确保离我足够近并能直视我的眼睛。我可没有刨根问底地追问过她什么,甚至连一个问题都没提过。都是她主动说的。她的话就像打开的自来水龙头,哗哗哗地流。为什么要对我说呢?又为什么说这些呢?谁知道呢。她说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都是医生。她们三姐妹间已经十几年没有联系了,而且都极少跟父母联系。她二十七岁时从p大博士毕业,被b大聘用。六年后没有拿到终身教职。“我那时候烦透了数学,烦透了教课,烦透了写论文,烦透了假模假式的同事,还有,那些又蠢又笨的学生看一眼都让人恶心。”离开b大后她上了一所厨师培训学校,“我喜欢做饭,我热爱做饭。”她是这样说的。但喜欢和热爱却被冷酷的现实消磨殆尽。她一点不喜欢在餐馆工作,“累死了,还没几个钱。你知道他们付我多少?一个小时才七块五!都是一帮社会底层的野蛮人,粗俗!烦死人了。”最后她实在无奈只好捡起了老本行–数学。她找不到全职工作,不得不在几所社区大学同时兼职。这学期她教的六门课分布在四所学校。
在餐馆工作的唯一收获是她爱上了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已婚工程师。他离婚并娶了她。“他那两个儿子讨厌死了,他们恨我,总要报复我。没完没了地纠缠我。他们的妈得了癌死得早能怪我吗?他们全是无赖!”两年前她离婚了,因为“他在遗嘱里把所有财产,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他儿子们,一分钱不给我。”几个月前她想复婚,可前夫不乐意。她不甘心。近来她经常邀请前夫来家里吃饭。前夫来前,她会愉快地在厨房忙碌,手脚利落,笑意盈盈,满脸的皱纹都绽放开来,就连头上的枯草都闪出亮光。遇到这种时候,我总是赶紧随便拿点吃的,离开厨房,回我房间去。她前夫非常显老,说他一百岁我都信,个子很高,驼背,满头银发,脸上沟壑纵横,身上带一股难闻的味儿。有一次我回来时,正看见他俩的背影,搂抱着,也可能是搀扶着,嘻嘻哈哈往楼上走。我走进厨房看见一片狼籍。地上摊了几个食品店的购物袋,台子上和洗碗池里满是锅碗瓢盆,饭桌上两个盘子里的羊排都剩下不少,一个空酒瓶,两个半空的酒杯。我正发愁无从下手准备我的晚饭,楼上传来她铿锵有力的叫声,吼!吼!吼!声音短促沉闷,极有穿透力。我立时联想到酷暑烈日下光着黑瘦脊梁满头大汗咬紧牙关瞪圆眼睛吭哧吭哧拼尽全力拖拉沉重货船的纤夫。
一对夫妇牵着三条卷毛狗迎面走过来。还差好几米远,小狗们便兴冲冲地向我扑过来。汪汪汪使劲叫。其中一条黑毛小狗,长得很像查尔斯,瞪着黑色玻璃球般的眼睛直视我的眼睛,脸上挂着期期艾艾的无辜可怜相(它自己保准以为那是可爱相)向我邀宠。我从小就不喜欢狗。刚来美国住在安妮家的那两年,查尔斯常常这样深情地凝望我,但我从没有抱过他。
我小心地躲开小狗们。夫妇俩看我不肯伸手去抚爱它们,才拉紧狗带,把他们硬生生地拽了回去。狗们可不管那么多,依旧奋力向前扑,叫声更响。夫妇一边跟狗们搏斗,一边连声说:“对不起。别担心。它们不会伤到你。”我笑着说:“没关系。我不怕狗。都是什么品种?”先生把狗拉开了一段距离。在狗声的伴奏下,太太打开了话匣子,兴致勃勃地逐个介绍。这条狗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他们的爸爸是什么品种,妈妈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那条狗是什么和什么杂交的,这条狗和那条狗是什么关系……比我的公式还复杂。那些什么什么什么什么,我既没兴趣也听不懂更记不住。但我表现得像是很有兴趣的样子,像是在用心听,而且不住地点头,甚至还时不时对狗们温柔随和地笑笑。
跟他们告别后,我脑中快速回放了一遍刚才的情景,觉得自己荒唐得可笑,也虚伪得可笑。看看现在的我,哪里还是以前那个把喜怒好恶全都挂在脸上的人?不光可笑,更莫名其妙。碰到路人,友好地客气一下是正常的。可我竟然主动提问,然后又耐心地听她讲述一堆我压根没有一点兴趣的狗的家族史。我这么干只是出于礼貌吗?我为何要为了礼貌而跟陌生人浪费掉好几分钟呢?为了表达我对狗有兴趣?是为了表明我不讨厌他们的狗?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小狗人见人爱?想想夫妇二人说起宝贝狗时快乐的样子,是不是可以说,我的提问取悦了他们?而他们呢,这会儿可能正在高兴:刚才给一个无知之人普及了狗的知识,并且把他们对狗的热爱传播给了怕狗之人。这也许就是交谈的意义吧?尽管我自己并未直接从中受益,但我愿意让别人从我的行为中受益。我愿意为此付出时间,甚至虚伪。一定是我的潜意识接受了这个意义,所以我才会自然而然地去做。而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成了我待人处事中下意识的反应。妈妈要是知道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保准不相信。唉,她不会知道了。她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哦,还有周密。周密。他说他想与我共度一生的。可他在乎我吗?应该是在乎的。只是没那么在乎。要是真在乎,真像妈妈那样在乎我,怎么会连个电话都不打?还是不够在乎。算了,我也没指望他能像妈妈那样在乎我。不就是个生活上的搭档嘛。盟友。伙伴。
又走了几步,我心里猛然一动,回头去看已经走远的那几条卷毛小狗。从见到它们到现在,我竟然没有像过去几年每次见到狗时那样产生伤感情绪。看来,时间真的是剂良药。刚来美国那两年的痛苦烙印已经从我的记忆中抹掉了。真的会抹掉吗?不可能吧。我倒更愿意相信,与其说时间治愈了创伤,不如说是旧一波的忧愁被新一波的烦恼所覆盖。不是旧日的伤痛痊愈了,而是新的烦恼太多,占满了心。等更新的忧愁迎面扑来时,今日的烦恼又会被覆盖。这些年来,我就是这样被一波又一波的烦恼和忧愁推着往前走。什么时候是个尽头?莫非永无尽头?人生就是来吃苦的,一个吃完接着吃下一个。这样的说法是客观事实吗?周密肯定说这是消极的主观偏见。他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根源都在自己身上,说我有一天会发现痛苦只是快乐的间歇阶段。这话说的,就好像他大多数时候都挺快乐似的。也许不是夸张或矫情?可能他自己真这么觉着?他说他喜欢工作,而他每天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工作。哼,他倒是忙得快乐,我却在这儿为了他胡思乱想自寻烦恼。这样搭伴儿可不成。
快到家门口时,我一眼看见门锁上方贴了一张白纸,上面有一行潦草的字:“你再来骚扰,我们立刻报警!”我脑子嗡的一下,心慌跳了几下。很快,我镇定下来。这纸条应该与我无关。开门进去后,我径直走向厨房,在楼梯口碰到下楼来的艾米莉。我们打了招呼,一前一后走进厨房。艾文正坐在饭桌边看书,手上端了一听啤酒,抬头跟我们点头招呼了一下。平时我们回家的时间不同,很少碰到。楼上的四间卧室两两相对,但每个人都关紧房门,互不打扰。我极少听到有人在楼上讲话。厨房是我们交流的唯一场所。
“你们看见大门上贴的纸条了吗?”我问。
艾文淡然地说:“别管,跟咱们无关。准是莱斯利前夫的儿子贴的。”
她前夫的儿子,我略知一点。搬来后不久我便发现莱斯利的情绪极不稳定。她不高兴时眼神冰冷,充满敌意,拉着苦瓜脸。真的是苦瓜脸,一点不夸张。刀削般细长条的脸上,一条一条不规则皱纹里盛满了苦汁。每每见了,我都会心慌一下,忍不住想想是不是我欠了她八百吊钱。而她高兴时呢,则会抓紧一切时机给我讲述她丰富的人生经历。她喜欢贴在我身旁,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滔滔不绝。我不喜欢与人挨得那么近,也害怕她的吐沫星子会溅到我脸上,总是想离她远一步。好在我要做饭,可以很自然地走来走去以便调整跟她之间的距离。可她却不停地跟着我移动位置,有时还会弯腰扭身探头以确保离我足够近并能直视我的眼睛。我可没有刨根问底地追问过她什么,甚至连一个问题都没提过。都是她主动说的。她的话就像打开的自来水龙头,哗哗哗地流。为什么要对我说呢?又为什么说这些呢?谁知道呢。她说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都是医生。她们三姐妹间已经十几年没有联系了,而且都极少跟父母联系。她二十七岁时从p大博士毕业,被b大聘用。六年后没有拿到终身教职。“我那时候烦透了数学,烦透了教课,烦透了写论文,烦透了假模假式的同事,还有,那些又蠢又笨的学生看一眼都让人恶心。”离开b大后她上了一所厨师培训学校,“我喜欢做饭,我热爱做饭。”她是这样说的。但喜欢和热爱却被冷酷的现实消磨殆尽。她一点不喜欢在餐馆工作,“累死了,还没几个钱。你知道他们付我多少?一个小时才七块五!都是一帮社会底层的野蛮人,粗俗!烦死人了。”最后她实在无奈只好捡起了老本行–数学。她找不到全职工作,不得不在几所社区大学同时兼职。这学期她教的六门课分布在四所学校。
在餐馆工作的唯一收获是她爱上了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已婚工程师。他离婚并娶了她。“他那两个儿子讨厌死了,他们恨我,总要报复我。没完没了地纠缠我。他们的妈得了癌死得早能怪我吗?他们全是无赖!”两年前她离婚了,因为“他在遗嘱里把所有财产,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他儿子们,一分钱不给我。”几个月前她想复婚,可前夫不乐意。她不甘心。近来她经常邀请前夫来家里吃饭。前夫来前,她会愉快地在厨房忙碌,手脚利落,笑意盈盈,满脸的皱纹都绽放开来,就连头上的枯草都闪出亮光。遇到这种时候,我总是赶紧随便拿点吃的,离开厨房,回我房间去。她前夫非常显老,说他一百岁我都信,个子很高,驼背,满头银发,脸上沟壑纵横,身上带一股难闻的味儿。有一次我回来时,正看见他俩的背影,搂抱着,也可能是搀扶着,嘻嘻哈哈往楼上走。我走进厨房看见一片狼籍。地上摊了几个食品店的购物袋,台子上和洗碗池里满是锅碗瓢盆,饭桌上两个盘子里的羊排都剩下不少,一个空酒瓶,两个半空的酒杯。我正发愁无从下手准备我的晚饭,楼上传来她铿锵有力的叫声,吼!吼!吼!声音短促沉闷,极有穿透力。我立时联想到酷暑烈日下光着黑瘦脊梁满头大汗咬紧牙关瞪圆眼睛吭哧吭哧拼尽全力拖拉沉重货船的纤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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