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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页)

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我洗个澡。”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

洗了澡,重新刮了个脸,头发随意抓了抓,换掉白天的正装,选了一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么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了。

约会这种事,一般都是和情人一起做的。

这一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了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的精英气质。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的冷脸,就显得性感。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的外貌优势,更了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的本钱。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一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的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的爱情哄骗。

宋书华一向很有耐心,等了他快一个小时,什么异议也没有。

陆明臣往外走,他就安静地跟在他身后。陆明臣驻足等待片刻,宋书华上前来,他就牵了对方的手。

手指交握的瞬间,宋书华明显有些意外,这是陆明臣甚少会做的动作。但对方假装什么都没察觉,牵着男人往楼下走。

交握的手指让婚戒碰在一起,陆明臣竟莫名感到了一点安心。这是种特有的安心,只存在他和宋书华之间,和任何一位情人都不会有。

到餐厅点菜,也全凭陆明臣做主。

吃过饭,时间还早,陆明臣提议再逛逛。两人从餐厅下来,顺腿儿迈进下面的商场,陆明臣拉着宋书华进了男装店:“都到这儿了,去挑两件衣服。”

一进门,导购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宋书华不动声色地往男人身后侧了侧。陆明臣瞟了他一眼,对导购说:“你先去忙吧,我们自己看。”

回过头,陆明臣轻声笑:“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害羞。”

也不知是害羞还是难堪,宋书华脸红了。知道他脸皮薄,男人也无意再拿他开玩笑,只是亲昵地揽过他的腰:“去看看,挑你喜欢的。”

宋书华沿着衣架和饰品架默默看起来,陆明臣跟在后边,看着丈夫高挑的背影,想他只比自己小两岁,如今也三十出头了。但岁月似乎在他身上出现了某种停滞,不光是身材和外貌和他们初见时一样,连那种青涩和拘谨也和当年一样。

这些特质出现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有时让人很恼火,然而有时也别有一番风情,这完全取决于他什么心情。

“这件衬衫喜欢吗?”陆明臣指着模特身上一件刺绣的宝石蓝真丝衬衫。光滑的丝绸材质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十分夺目。

不远处坠在他们身后的导购一听这话,立马凑上来介绍:“这款是天然蚕丝的,花纹也都是纯手工刺绣,纽扣的材质是纯珍珠母贝。先生要是喜欢,可以上身试试。”

“是给他。”

导购打量宋书华:“这款颜色一定很衬这位先生的皮肤,模特身上那件有些大了,先生您穿什么尺码,我立马安排调货。”

“不用了,谢谢。”他一脸难为情对陆明臣说,“试衣服太麻烦,算了吧。”

这大冬天的让宋书华去试衣服的确有些难为人,陆明臣对导购说:“他穿37码,你调完货直接打包。”

导购没想这么容易就卖出了一件商品,连连答应,又告诉他如果回家试过尺码不对,随时换,他们还有送货上门的服务。

一路逛下来,陆明臣又给他挑了些里里外外的服装。宋书华对陆明臣强硬地决定他穿什么衣服没什么异议,也没有自己主动看上的,逛来逛去他只选了一条围巾。

结账时,陆明臣直接递出卡,宋书华却把那条围巾挑出来,说他自己付钱。

心梗选手[快穿]  我们今天就会分手  穿书后我被师尊rua秃了  趁火打结  穿成傻子后和反派大佬好了  穿越之腹黑甜妻  沉醉不知  被渣后,小寡夫重生了  末日第一宠[穿书]  娇妾难宠  重生之万界天尊  一品茶美人  和年代文糙汉HE[快穿]  虐文女主靠学习感化全班  今晚去你家补课  我不可能会怜惜一个妖鬼  都市邪医  辛亥科技帝国  吝啬痴狂  重生八十年代替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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