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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旁,一个大娘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哭天抢地的喊,“天杀的扒手!快来抓扒手啊!快来抓小偷啊!”
江天歌就很纳闷,这才是自己到北城的第一天,就让她撞见两个小偷了。
这儿的治安,不至于这么差吧?怎么她走到哪儿,哪儿就有小偷要抓?
江天歌心中虽然纳闷着,但追小偷的速度却没减慢。
那小偷,见有人追过来,他转身就往胡同里跑。
北城的胡同,七拐八拐,弯弯绕绕,就跟个迷宫似的。江天歌暗骂一声,也顾不上其他的,继续快跑着追上去。
这个小偷,应该是对附近的地形和布局都很熟悉的,他见江天歌紧追不舍,就从掏了个东西向后扔,趁着江天歌分神躲避的片刻,快速地翻墙跳到另一边。
江天歌想要翻墙追过去,但被追过来的陆绪文拦住了。
“算了,追不到了。”陆绪文是在胡同里从小玩到大的,知道在这些胡同里,一眨眼不看,就能消失个没影。
更何况,这个小偷,显然是提前准备好退路了的。
“这个应该就是他偷的东西。”陆绪文捡起小偷刚才扔下的布包,递给江天歌看。
江天歌还皱着眉看向那道墙,有些不甘心,但现在小偷早跑了,不甘心也没办法。她没接布包,让陆绪文拿着。
陆绪文拿着布袋,看着江天歌,感慨说:“你跑得真快,我差点儿就追不上你了。”
江天歌扫了他一眼,很想对他说“你本来就没追上,好么”,但是,想到她还有求于他,就不戳穿他了。
江天歌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事实上,她是一个路痴。
平时去一个新地方,会有意地留意路两旁的标记,不让自己走丢。但刚才只顾着追小偷了,就没顾得上认路标,如果让她一个人走出去,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
看着前面又是分叉,又是拐弯的胡同路,江天歌眼睛眨了眨,看向陆绪文,建议说:
“我们一起回去吧,你的朋友,应该也还在御德坊门口等你。”
陆绪文没有觉察江天歌的用意,他点头答应,还谦让地要让江天歌走在前面。
江天歌无法,就和他并排走着,每到岔路口的时候,就不动声色地放慢脚步,让陆绪文先动。这么一来,两人成了很和谐默契的走路搭档。
但是,看在外人的眼里,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今,虽然不像前几年那样,男女走路要隔两三米远,但男女之间的相处,仍然很注意分寸。
一般来说,并排着走在一起的一男一女,不是有亲戚关系,就是处对象关系。
随意抬眼,看到前面的人影,陆正西并没有放在心上。
正当要收回目光时,他却定眼看向路旁的那两个身影。那两个身影里,有一个,是他侄子。
而另一个,是他几个小时前,还心生警惕的人。
他们怎么凑到一起的?是以前就认识了?还是今天才遇上的?
岔路上有一辆吉普车开过来,江天歌和陆绪文站到一旁,想等着汽车过去了,他们再走。
但是,吉普车到了两人面前,却停了下来。
江天歌正疑惑着,副驾驶旁的车窗就摇了下来。
车窗后的人,穿着一身军装,面容冷峻。
“九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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