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个代表不说话,只是长跪不起。
就在这时候,远处暮色下的饮马小城,竟然开门了,一个举着白旗的瘦小男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走出来,朝着黑色军团大军阵前走来。
两军对垒,不杀来使。
这是规矩,这个瘦小男子举着白旗出来,自然是要通话,所以陈宁让手下不要轻举妄动,允许了那个瘦小男子过来。
那瘦小男子来到陈宁面前,陈宁才发现,这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半大男孩子!
陈宁忍不住说:“孩子,你来做什么?有人让你来传话,为什么不派个成年人来,派个孩子站出来,自己却躲在城里,算什么?”
这半大孩子见到陈宁身边的帝国战士们,一个个都威风凛凛,刀枪林立,他脸色紧张而且有点苍白,不过听到陈宁的话之后,他竟然慢慢镇定下来,甚至有些骄傲的扬起瘦小的脸庞:“我不是小孩子,我可是现在饮马城反抗军的二号人物,我叫阿刁,已经是副连长,我们连长他要亲自指挥防守,所以我出来跟帝国军队的指挥官通话,我代表饮马成的反抗军,也代表三万五千七百三十一名居民,跟你谈判。”
陈宁闻言皱眉:“你才多少岁,就是副连长了,忽悠我?”
阿刁:“并非忽悠,我爸爸原先是营长,他战死了,我哥哥接替我爸爸的职位,我哥哥也战死了,后来轮到我妈妈,现在轮到我,只不过我能力不足,只能当副连长。”
陈宁身边的战士们都微微动容,这是一家战死,轮到孩子上场啊!
陈宁语气下意识的缓和了一些,也认真起来:“好吧,来自反抗军的阿刁副连长,我是帝国黑色军团的最高指挥官陈宁,你要跟我进行什么谈判?”
阿刁说:“我知道你,我们这里的人都知道你,你是帝国军中唯一的好人,你不但同情我们反抗军,而且还同样深陷在沦陷区的百姓们。你千里驰援青秀城,13个人拦截十几万丧尸大军,保护青秀城百姓们的故事,还有你跟我们反抗军联手击败青秀城外十几万丧尸的辉煌战绩,早已经被游吟诗人在南部沦陷区歌颂传唱。”
陈宁跟菅箐、牛魔王等人面面相觑,其实那场战斗,陈宁不知道击杀了多少超级丧尸,甚至还击杀了一名丧尸领主,最后还跟反抗军击败了十几万的丧尸大军。
只不过,这件事惹得帝国军部上头不满,尤其是陈宁竟然跟反抗军联手作战,这是上头不能容忍的,毕竟在上层贵族们看来,叛军比丧尸更该死,怎么能够跟叛军并肩作战呢?
陈宁的功劳基本被军部上头抹杀,给陈宁的奖赏少之又少,甚至这件事也很低调处理,没有任何宣传陈宁的战绩,另外这件事还暗中被要求不得谈论。
所以帝国内没有多少人,尤其是平民,基本都不知道陈宁的辉煌战绩。
可是让陈宁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事迹,在这南部行省沦陷区,却传遍了各地,传遍了反抗军们的据点跟城市,大家都知道了他这么一号人物。
阿刁这会儿认真的望着陈宁说:“也正是出于对阁下的敬重,我特来谈判,我们的要求很低,我们解除武装,全城投降,但是你们要优待战俘,至少不得滥杀。不然的话,那我们只能拿出对抗丧尸的精神,做好全城战死的心理准备了。”
阿刁说到全城战死的时候,似乎没有太多的害怕,除了因为他不怕死之外,另外还因为这大半年来,他听得太多游吟诗人传唱陈宁跟反抗军并肩作战,击败丧尸大军的故事了。
这小家伙,很纯粹的相信陈宁会接受投降的,因为他坚信,陈宁是帝国当中,唯一的好军官!
他这会儿用清澈的眼神望着陈宁:“陈指挥官,你会答应我们的条件的,是吗?”
饮马城的叛民们的条件就是不要滥杀战俘,就愿意投降,这是很低很低的条件了。
但是,他们应该没有想到,陈宁却是奉命来这里屠城的。
我嫁的路人甲是首富[穿书] 全球秘境 暴躁庶女专治各种不服 汝妻,朕养之!!! 天武帝尊 凤临之妖王滚下榻 小两口儿 天秀 神级系统拔刀亿万次 无双猛将 总裁今天又宠我 总裁,你家小祖宗已上线! 上古金仙纵横都市 穿书后校霸男主看上我 时仪 穿越三国之龙霸天下 英雄联盟之最强英雄 假如《五三》有生命 热吻玫瑰 逍遥至尊
陶然在一次车祸中意外穿越到大唐贞观初期,从此开始了波澜起伏极具传奇色彩的一生。如果您喜欢回到唐朝当首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主角穿越,掉到了崇祯皇帝面前,时间是崇祯十五年三月初,明军主力在塔山之战全军覆没之后,怎么办?如果您喜欢穿越之掉崇祯面前,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朝穿越,温言成了孩子娘!这孩子听话懂事不说,还天生的锦鲤好运,简直不要太好!有了他,他们一上山就捡野鸡野兔不说,一去镇上摆摊东西更是全部卖空。不仅如此。去读书他还秒杀众学子,记忆力超群,学啥啥会,妥妥的天道宠儿!直到某一天。温言忽然发现自己儿子今天,啥啥捡不到,卖东西卖不出去,运气霉得能气死人,说话好的不灵坏的灵,她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儿子!而这儿子竟然是那狗男人的孩子!如果您喜欢一胎两宝娘亲有点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第四次忍界战争尾声,看着倒地的众人,旗木新雨开口说道你们可能不知道只用一剑就斩断神树是什么概念,我们一般只会用两个字来形容这种人剑豪!这是一个能通过系统学习到其他次元剑术的人,在火影世界的故事如果您喜欢从木叶开始的大剑豪,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原本只是想安分守己当个加班设计狗,怎么就搞上事情了?原本只是想善心突发救个人,怎么就捡回个男朋友?原本只是谈个恋爱,撒撒狗粮,怎么就要被绑去结婚?我去,你给我这堆瓶瓶罐罐闹哪样?小女子不善用毒!那个,牧家九爷,你过来,惹了我还想跑吗?如果您喜欢千万不要招惹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他是一个艺术生,曾经想过要用画来征服世界,但当他穿越回唐朝,真正站在改变历史的转折口的时候,手里捏着的,竟然就只有土豆红薯和西红柿而已。当然,还有他最喜爱的歌曲,以及漫画(新书吾剑之名。穿越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