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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元凶二(第1页)

比起小城市而言,天启城里各种表演团体的竞争要激烈得多,毕竟是天子脚下,民众们都见多识广,些许雕虫小技是没法糊弄到人的。但秋雁班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压力,他们的表演总是最华丽的,有着种种令人叹为观止的绝技。所以即便是在天启,秋雁班的演出仍旧场场爆满,一票难求。

安星眠和雪怀青来到这家叫做金狐坊的戏院,花高价买了黑市票贩的票,坐在了后排。他们暂时抛开心中的种种谜团和困惑,全心全意地欣赏这场演出。秋雁班一向以表演阵容强大而著称,面对帝都数之不清的贵胄名流,更是分外卖力,拿出了全部的绝活,令观众们时而惊叹时而欢呼,纷纷沉醉于其中。

唐荷依旧表演的是高空绳索的绝艺,只见半空中悬着一根几乎看不清楚的细绳索,唐荷恍如飞翔在半空中一般,步履轻盈地在绳索上自如行走,不时故意做一两个惊险动作,引来台下一片一片的惊叫。

这是雪怀青第一次观赏这么精彩的表演,她也禁不住有些看入迷了,安星眠却略显心不在焉。毕竟这些年来,虽然跟随着章浩歌苦修,但一旦有了机会,他就一定会去看唐荷的表演,那些高难度的杂耍或是凶猛的野兽早就见得多了。再加上对唐荷的心意已经起了变化,此时此刻,他只想找到白千云而已。

花了很长时间之后,当唐荷的表演都已经结束了,在密密麻麻的坐席之中,他居然真的找到了白千云。白千云在戏院的另一头坐着,打着呵欠,毫不掩饰他的无聊,而且这个胆大包天的混蛋没有进行任何改扮。安星眠心中暗笑,知道自己猜得没错,白千云果然是专程为了唐荷而来。一旦唐荷下场,此人立刻心不在焉,大概全副心思都放在演出结束后去后台了吧。

“看来我猜得很准,他们俩真的有戏啊!”安星眠对雪怀青说。

“啊?什么?”雪怀青随口回答,目光紧紧盯着舞台上的一个蓝衣女郎,她正在把脑袋放进一头狰的血盆大口里。安星眠看着她专注而紧张的模样,笑了笑,没有再去打扰她,心里却忽然充满爱怜地想:现在的雪怀青,已经完全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了吧。

一个半对时的演出结束后,雪怀青依旧沉醉在那奇妙的氛围里,简直不愿意站起来离场,安星眠憋住笑,拉着她去后台,正好撞见白千云。四人相见,都是分外欢喜。

“白大哥,我怎么听说秋雁班走到哪儿你就跟到哪儿啊?”安星眠开玩笑地说,其实也是随口试探,他并不知道白千云是否这么做了。没想到刚刚问完,他就发现唐荷的脸上一红,这才明白原来自己并没有说错。

“瞎胡说!”白千云却比唐荷大方得多,“有小荷演出的时候我才会去看!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我才没兴趣!”

雪怀青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唐荷的脸更红了,但看向白千云的目光中却并没有愠怒,反而显得欢喜中带点温情脉脉。安星眠心里明白,这一对大概是八九不离十了。他并无丝毫嫉妒,只是在心里感到欣慰。

“你们要查的事情,查得怎么样了?”白千云问。

“有一些眉目了,但是还缺最后一个环节死活拼不上。”安星眠把他和雪怀青调查的结果,以及游侠郁风贤问到的往事大致转述了一遍。

“也就是说,这要是被调换的皇子,皇帝不可能派人追杀他;这要是个宫女的私生子,不大可能有人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去遮掩——两方面都说不通,是么?”白千云的思维很敏锐。

“就是这样,”安星眠回答,“这两个方向都能吻合大部分的推断,但偏偏一到关键的路数就说不通了。”

白千云也皱起眉头,帮着猜测了几下,但都不得要领。四个人待在乱纷纷的后台,一时间谁都说不出话来,最后还是唐荷先开口:“几位大爷大概是吃饱了肚子来看杂耍解闷的,我可是又累又饿了,安大爷腰缠万贯,何不请我们找个好地方坐下来,边吃边聊?”

安星眠哈哈一笑:“说得没错,这附近最好的馆子是专门经营瀚州风味的特色餐馆‘大金帐’,我们去啃点羊腿吧。”

白千云立刻鼓掌:“先声明啊,老子一吃饱了就犯困,一会儿我只管吃肉,动脑子的事情留给你们这些聪明人。”

“当心你的脑子全都变成羊肉!”唐荷毫不客气地说。

瀚州自古以来就是蛮族的土地,蛮族大君世代都居住于金帐之中,所以又称金帐国。以前蛮族和华族世代交战,仇深似海,但随着和平时期的到来,虽然双方仍旧互存芥蒂,但至少生意往来还是慢慢开放了。这家名叫大金帐的餐馆就是正宗的蛮族人开的,整个餐馆别出心裁地建成一个硕大的帐篷形状,进入之后,就可以看到若干个碳烤炉,一水儿的赤裸上身的蛮族大汉操持,那些烤得金黄的羊肉发出“滋滋”的声响,一滴滴羊油落在炭火上,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让人食指大动。

安星眠要了一个雅间,大金帐里所谓的雅间,也就是一个单独的毡包。除白千云腿脚不便需要一把椅子之外,其余三个人盘膝而坐,他们选择了自己烧烤而不是由蛮族大汉来帮忙,为了说话方便。安星眠、雪怀青和唐荷三个人分食一只羊腿,白千云却自己单独要了一只,大快朵颐。

“你这么能吃,也不见胖,真是奇怪,”唐荷说,“再说了,吃东西也得有点形象,你看看小安,虽然也好吃,吃相可比你强多了。”

“人家小安是有学问的人,是未来的夫子,”白千云满不在乎,“我是铁匠和生意人,是个粗人。这么比较没有意义。”

“每次说你什么,你就用粗人来做挡箭牌……”唐荷无奈地摇摇头,“我看你的脸皮才是最粗的。”

安星眠含笑不语,手里握着一把小刀,灵活地切割着烤熟的羊腿。他发现现在唐荷对他客气多了,竟然还拿他做正面例子来打压白千云。不过仔细想想,自己不喜欢和人斗口,在唐荷面前从不还嘴,恐怕那形象也够窝囊的,反倒是白千云这样粗鲁一点直率一点的,能和她互相拌嘴,倒是更有点乐趣。而雪怀青那样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的、性子温文一点的,或许倒是比较适合……

他一阵面红耳热,不敢多想下去,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雪怀青却始终很沉默,吃喝都很少,安星眠按照她的性格猜测了一下,觉得她的心思仍然还放在解谜上,不由得心里很是感动。其实当年的金吾卫都死光了,义父的仇对她而言已经没有那么重要,她之所以这样殚精竭虑四方奔波而从来不叫苦叫累,其实都只是为了自己。这个女孩曾经有着冷漠的外表,直到现在,除了在自己面前,她也不太爱和别人说话,但她的内心,就像是有团火在烧。仔细回想,过去的大半年虽然有很多痛苦和悲伤,但因为身边有了雪怀青,好像什么样的难关都能迈过去。

想到这里,他心里一动,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握住了雪怀青的手。雪怀青略微把手往回收了一下,却最终没有抽回去,而是任由安星眠轻轻握住。再看看唐荷和白千云,正在你一句我一句地斗嘴,压根没有注意到身边这两个人的小动作。

这一刻真是难得,安星眠想,要是没有什么该死的阴谋,该死的骗局,该死的秘密,让时光永远凝固在这一刻,凝固在这个热得让人流汗的毡包里,凝固在跳动的炭火之中,该有多好。

安星眠正在出神地想着心事,却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他掀开毡包的门,只见从另一顶更大的毡包里——所谓豪华雅间——钻出来几个人。当先的是一个胖得流油的中年人,一看就像是个为富不仁的奸商,手里正拎着一个小孩,怒气冲冲地边扇耳光边骂:“你这个混账东西!怎么能这么给我丢脸!”

跟在他身后的另一名中年男子倒是看上去风度翩翩,只是一件雪白的长衫上胸口处留下了醒目的油渍。他看来并不在意这块油渍,一直劝着那个胖子:“魏兄,不必如此,小孩子顽皮一点有什么关系呢?衣服回去洗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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