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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想起《新房客》,抱着自己的膝盖流露出难过的神情:“那个时候我有,可我现在没有了……”
庄墨失笑,轻轻抚弄了一下他的耳朵尖:“怎么就没有了呢?”
“我写的太多了,耗光了……这次写人物小传,很多故事我都是编下去的,不是用灵感写的……”任明卿钻了牛角尖,越想越伤心,觉得自己匠气极了。
庄墨不以为意:“那是自然。30万字,限时限量,你怎么保证每个故事都灵气使然、浑然天成?谭思的书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有灵气?他没有灵感根本不写。他也跟你一样苦等缪斯,但是他一旦失去了灵感,就不行了。你还能写,你写的还很好看,这就是你们之间的区别。不信你去看看《诡域》的结尾,你都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那种编不下去、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痛苦。”
庄墨从垃圾桶里捡起《诡域》的大结局,塞到任明卿手里。
任明卿终于缓缓伸出手,沉默地接住了。
“我看重你,不止是因为你很有天赋。有天赋的作家海了去了,但是他们都不如你。你对作品有执着的追求,为了文章能呈现出更好的质量,可以一个人坐在那里改十遍二十遍,这是你比他们都可贵的地方,相信自己。”
任明卿不相信了:“贾岛苦吟二十年,都不如李白随口一诹……”他想起这个典故就忍不住默默流泪。
“诗是不一样的。你要相信自己不是贾岛,而是贝多芬。莫扎特是神童,贝多芬却在30多岁才崭露头角。然而贝多芬的曲子恢弘,大气,深沉,结构严谨,是古典音乐的巅峰。”
任明卿被说动了,他觉得他自己写东西确实有点像德奥音乐。
“谭思的某些剧情,就跟莫扎特的旋律一样,特别特别迷人,让人一见倾心,灵感之作就是如此,是上帝注入你的脑中,它一下子蹦出来就是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可是长篇没有办法这么写,上帝没法慷慨地直接在你脑子里给你塞一个大长篇。长篇就像是一部交响乐,他需要1%的灵感和99%的脑力。这99%脑力是你作为作家、作为凡人可以努力的部分,你要花费无数的心血、无数的苦吟、无数的编织、尝试、修改去完成的。”
任明卿就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谭思得到的如此轻易,我却要这么煎熬?!”
他死抠文本,为每一个剧情点抓耳挠腮,吃饭睡觉都在想着文章怎么写,但是谭思每天打打游戏、看看电视,就能创作出精彩的故事,他心里很不平衡。
对,就算像庄墨说的那样,他努努力,加把劲,可以追上谭思,但是他们俩的付出根本不平等啊!
庄墨突然住嘴了,他像是从来不认识任明卿一样看着他:“所以你是羡慕他写起来很轻松、很简单?”
任明卿不知道他为何看上去生气了。
庄墨帮他搓脑袋的动作停止了几秒钟,又重新开始:“创作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人能轻轻松松写出优秀的作品。谭思、玄原是个例,他们的运气很好,一本爆红,登上神坛,可是你看,连他们这种老天爷赏饭到这种程度的作者,不努力都撑不过几年。你希望你的创作是一场短跑,还是一场马拉松?”
庄墨的语气并不严厉,只是严肃。可是任明卿坐在浴缸里,不再流泪了。他像只惊弓之鸟,庄墨每说一句,他就吓得一激灵。
“你当然可以学习谭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也很有天赋,我相信你随随便便写出来的东西不会难看到哪里去。但你扪心自问,你提笔为文,到底是要写出什么样的作品?你苦熬,是因为你知道,你写得还不够好。”
《转生轮》里有个段落,大约十多万字,任明卿足足写了四稿,每一次都是推翻重写,原因无他——前三稿,都没有达到90分。
他们一直以来就是不好就修的。
任明卿沾满泪珠的睫毛飞快地抖动着,软下声哀求:“我只是觉得太不公平了……”
谭思的存在弄得他仿佛是个傻子,他拼尽全力都比不上人家信手拈来,他自然会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得当。
“是不公平,但没有捷径。”庄墨斩钉截铁道,“如果连你都没有找到捷径,说明最短的捷径就是脚踏实地。任明卿,我不止一次说过,你今天能站在这里跟谭思同台竞技,是你背后那3000万废稿支撑着你,没人管你这3000万写得容易还是艰难,我不在乎,读者也不在乎,评价作家的标准从来只有一个:你写得好不好看。”
庄墨把谭思的稿子摆在他面前:“既然你觉得他写的比你好看,那么他好在哪里,你的问题在哪里,我们把问题解决。比他多花一倍的精力也好,十倍的精力也好,把他解决。”
任明卿坐在浴缸里,犹豫了一下,吸着鼻子拿起了谭思的稿纸。
“他……角色之间很有张力。”
“没错,对抗性,矛盾冲突强烈。”
“他们两个人的目的很清晰,又自相矛盾,一开始就抛了出来,所以特别紧迫。”
“没错,一个是杀人狂,一个是警官,互相追捕,试图杀死对方,仅此而已。你写不出来吗?你今天写的人物不处于这种对抗性关系,所以你不如他兴奋,剧情不如他紧张激烈。可你不激烈,但写得很动人。”庄墨扶着他的肩膀,把他掰过来,直视着他的眼睛,“你看,努力从来不会白费,不是吗?你的每一点努力,故事本身都会回报你。不要害怕谭思,同时,也不要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任明卿攥紧了稿纸,抿唇不语,可是他的神情不再那么绝望了。
庄墨拾起了一旁的浴巾:“水都泡凉了,出来吧。”
——
当晚,任明卿又要“一个人静静”。
道理,他都懂,但他有时候就要拧巴。
他昨天刚看了《诡域》前两册,那可是谭思的成名作,可以说是谭思这一生的巅峰了,要说写的不好,鬼都没人信。今天谭思又写的比他顺利,比他好,他心态就崩了。
先是嫉妒人家写得好;庄墨摆事实、讲道理、强征博引认定他能写的比人家好,至少打个平手吧,他又嫉妒人家写得轻松。
不过他哭归哭,说归说,明天爬起来终归还是会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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