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谭思就跟欺负同桌的小学男生一样,庄墨越气急败坏,他越高兴,兴奋地靠在栏杆上冲他喊:“我会向你证明我才是最好的作者!最适合你的作者!”
“你拉倒吧!”庄墨不屑一顾。
任明卿靠在门背后听了全场,把《诡域》往地上一扔,把自己也给扔到了床上。
在他遇到庄墨以前,庄墨有自己的人生。他有看重的作者,说不定还有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他错过庄墨的三十年,整整三十年。
他的眼神落在地上的精装《诡域》系列上。
谭思曾经在庄墨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谭思和庄墨也像现在的他们俩一样亲密无间。他们合作做出了《诡域》,一同攀上人生巅峰,那一定是一段特别美好的经历。谭思刚才还对所有人宣告他要和庄墨复合。是啊,尝过庄墨的好,又怎么能轻易放弃?
任明卿想,他不能再错过庄墨的下半辈子了。
任明卿将《诡域》搬回了床上。精装版装帧良好,打开来以后有地图、书签、明信片等各色周边掉落,任明卿小心翼翼地整理起来。冷不丁地,他发现明信片后面有字,是谭思标志性的龙飞凤舞的大字——
“以后一起多交流沟通哈!”旁边还画着一张两张小小的电脑桌。
任明卿想起来,一楼开放空间是有两张并排的写字台的,难道谭思邀请他一起创作?
这显然也是一份宣战书,他不会逃避。
他也想证明他是最好的作者,以及……最适合庄墨的那个人。
第65章
任明卿很少熬夜,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头重脚轻,飘飘欲仙。
秉着知己知彼的目的,他昨夜重新捧起了《诡域》。时隔多年,他除了记得《诡域》中的几个重要角色,基本上已经把情节忘得差不多了,完全可以当成新作来看。这种悬疑探险类题材一旦翻开就全是谜,勾引着人不断看下去。等他反应过来,窗外天都亮了。
“你昨天是不是熬夜看小说?”庄墨敏锐道。
“没有啊。”任明卿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满脸纯良无辜道。
庄墨打了一下他的屁股,然后又打了一下:“不但熬夜看小说,还撒谎,长进了啊你。”
任明卿更加无辜了:我们不是还在冷战中吗?你怎么可以随便打我?
“你进入创作阶段最好不要看其他作者的作品,容易被带跑,更不要熬夜——老实交代昨晚几点睡的?”这次比稿工作量挺大的,庄墨给他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
任明卿年轻气盛,熬一夜第二天起来也挺精神,敷衍过去了。
他假装无心道:“《诡域》还挺好看的。”
“当然好看,我做出来的书啊能不好看吗?”庄墨说得理所当然,“悬疑小说的强悬念,探险小说的博物知识,还有起伏波动极其巨大的强剧情、快节奏,再加一点恐怖元素,这本书从第一页开始就是设计成会让你读到最后一页。他的题材和元素有天然优势。你把他的套路拆解开其实就是这么点东西,不断诈唬人而已。”
任明卿叹了口气:“即使学到他的套路、他的节奏,他的那些剧情也很难想出来。他的想象力出类拔萃。”
“谭思当然有灵气有天赋,不然也不可能做了五年榜首,同类型同题材里面,后来者无出其右。不过前期跑马,后期圆不起来,用真人秀这种烂理由一笔带过所有大坑,堪称史上最强烂尾,剧情线也不完整。”
庄墨说着,把白粥递给若有所思的任明卿:“吃了饭去上工。”
任明卿有什么小心思,他一清二楚。任明卿跟他是搭档,觉得谭思曾经也占在这个位置,是自己的前任,他自然会下意识地拿自己与谭思相比较。
两个作家比较,比的自然也是作品。
庄墨对任明卿事业上的争强好胜持鼓励态度,也注意不加重他的恐慌。他几句话之内就点出了谭思身为灵感流的缺陷,稳住任明卿的自信。《诡域》是很好看,但不是没有致命缺陷,更不是不能打败。
两人吃饭的时候,李让一个人下来,看到庄墨留在沙发上的被褥,更加不齿任明卿的为人。他居然让他的文字编辑睡沙发?!谭思也没有那么大牌。这个小作者实在是一言难尽,李让相信这种人写不出什么好东西。
——
吃完早饭,庄墨要把任明卿关回房间里写作。任明卿瞥见一楼工作室中的两架书桌,主动要求在开放区域工作。
“你想跟谭思一起?”
任明卿想起昨晚夹杂在《诡域》当中的小卡片,点了点头。
庄墨审视了他半晌:“好吧。”
任明卿很少提要求,现在这种无伤大雅的提议,他也不能表现过激。他猜这是谭思的主意,目的是在码字状态中影响任明卿。谭思会后悔的。庄墨了解这两位作者的创作方式,谭思想跟任明卿拼字是自寻死路。
反派养妻日常(穿书) 穿成重生男主前男友 我努力进监狱的那些年 一世宠溺:双面首席清纯妻 他爱我美貌动人 我和影帝隐婚的日子 末世空间:男神独宠丧尸妻 仙侠之剑君临天 总裁太要命 元婴你别跑 逆天战神 林影帝的小仙女 拒嫁王爷 佛系女配回到黑化前[穿书] 三月 (ABO) 浪漫的冬天 都市少年神医 你算哪根葱—— 吾为尊者 网游洪荒之妖皇至尊
巨大的垃圾山边上住着一个许老头,他从垃圾堆捡了一个男婴,十四年后,少年从垃圾堆捡了一个女孩,故事从这里开始。时愈道尊飞升的时候竟然飞升到一本书里。这书中女主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环保女神,男主是才华与家世齐飞的暖系少总。反派大佬研究出超强的垃圾发电技术。时愈穿的这个傅郁,偷了技术送给女主,却被人发现她是妥妥的白眼狼。而女主并不想要技术,她一开始就严厉的批评不过男主觉得技术有可用之处,凭他的才能将这技术发扬光大。时愈发现她穿在了剧情开始前刚被反派大佬捡回去时。发电还没开始搞,反派还不是大佬。时愈立即拉着反派一块修仙它不香吗?许图治不知道,他曾在一本书里照顾了她十年,赔上一条命。现在修成仙,他得照顾她一辈子地久天长?如果您喜欢被反派大佬捡回去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废材草包软弱可欺?一脚踩碎欲杀她之人的丹田,穿越而来的毒妖冷漠一笑,好了,废物之名归你了。既来之,则杀之,她从不知留情为何物。白衣男神未婚夫殿下?摔!什么玩意,品德不端给我都不要!真凤凰血脉天...
古尘一觉醒来,成了一个原始部落的小族长。你说部落的祭神年年都要吃掉十个祭品?外面凶兽横行,百族为尊?开玩笑,堂堂人族,竟然沦为各族圈养的奴隶?古尘挥剑对着蛮荒百族怒啸我人族,永不屈服,杀我一人,诛你全族!以百族之血,铸我人族不朽英魂!本书群号,部落1号群(423143643)...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
你叫林远,峥嵘一生,举世无双。入禁区镇魔主,潜九幽灭鬼君,闯帝宫擒人皇。你是霸绝天域的离宗仙座,座下还有三位上仙,无数弟子。林远美女你是不是忘吃药了,我是个外卖的啊。司清曲不,你是我老公,和我双修,你就会恢复记忆。如果您喜欢我的老婆是九天玄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季书暖被未婚夫劈腿,妹妹背叛在她人生低谷时出了车祸。她心如死灰,抓住肇事者要求负责想让他和自己相个亲,谁料对方居然是京城太子爷薄景承破罐子摔碎的她,莫名挤进了顶级豪门。想象中的算计和陷害,根本不存在她在豪门成了团宠。前未婚夫回头求复合,下秒被破产。妹妹试图陷害她,下秒被绑架打断腿。父母想道德绑架,被藏獒追着咬了九条街,差点嘎。我这个女强人绝不认输,我,要,离,婚。季书暖胆战心惊的想跑。下秒,她被男人堵在门口。老婆,乖我不逼你生孩子,我只想要个名份。薄景承哑声说道。京圈人尽皆知,太子爷霸道宠妻,仅为了名份如果您喜欢相亲后,她成了顶级豪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