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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不忍卒睹,喝了水转身上楼。

庄墨这才意识到他在,狠狠瞪了谭思一眼,追上了楼。

任明卿气性不小,之前就为了克然的照片,能晾他一个月,如今他好不容易把任明卿哄好了,谭思再这么一弄,一朝回到解放前。他们一个是前作者,一个是现任作者,任明卿还跟他在交往当中,庄墨真怕他又喝飞醋。

所以庄墨一上楼就解释:“谭思以前是我的作者,我们处得熟,不过现在我跟他已经没有关系了。”

出人意料的是,任明卿情绪还算稳定,他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庄墨一眼:“你们俩是好基友啊。”

庄墨:“不,小任老师,我跟你才是好基友。”

庄墨又道:“我在遇到你以前并不是gay。谭思他两个月换一次女朋友。”

任明卿:“……哦。”

庄墨发现任明卿的吃醋行为相当奇怪。他对接近他的女人会吃醋,对男人却不会,只会觉得他们是好基友。可能这是作为一个死直男拥有的根深蒂固的性向观念吧。

庄墨试探着酸奶递给他:“这个真得很好喝。”

任明卿果真插上吸管喝了起来,半点不忌讳。买都买了,不要浪费。

“你跟谭思是怎么吵翻的?”任明卿更关心庄墨和谭思的工作关系。

“理念不合,经济纠纷,对我不好,他欺负我。”庄墨把他转过来,“所以你要宠我,你知道吗?”

“他好像想跟你重归于好。”任明卿感觉得出来。

“那也要看我想不想跟他重归于好啊。”

小任老师眯起了眼睛。

“……我自然是不想的。”庄先生急忙表态。

任明卿叹了口气。

庄墨安慰他道:“不要有压力。”

任明卿还是很有压力。他觉得谭思要抢庄墨——工作意义上的那种抢。他要是写不过谭思,怎么对得起庄墨呢?更有甚者,他要是写不过谭思,庄墨会不会重新考虑所带作者的人选?

虽然他和庄墨是情侣关系,但是在工作上,他还是想凭自己的本事堂堂正正赢得他的尊重,而不是他的偏爱。

而他的对手是谭思,霸榜五年的天神。

任明卿焦虑得一塌糊涂,后来拿着抹布把地擦了三遍才稍微缓和一点。

第64章

两人整理好行李,下楼吃饭。别墅里有专门的阿姨负责作家们的饮食起居,此时端上了热气腾腾的家常小菜,谭思已经坐在位置上,放浪形骸地喝上了小酒。李让坐在他身边,坐姿极其端正,手执汤勺的姿势很文雅。

庄墨专心伺候任明卿:“饭还吃得惯吗?不行以后我帮你做。”小区里就有菜市场,出门采购也方便的。

“挺好吃的。”任明卿在外人面前还是有点羞涩,不敢大声说话。

庄墨笑说:“那你多吃点。”

等他吃完,走到厨房帮他盛了一碗饭。

李让对任明卿侧目。这些新人作者,没写过什么东西,靠着运气一炮而红,自觉高人一等,连吃饭这种小事都要经纪人伺候着——这哪里还算是作者?作者全靠笔杆子,什么时候搞得像明星一样前呼后拥?市场经济下也确实有人愿意捧着他。李让赶紧扒完自己的饭,上楼写自己的,不愿意再看到虚伪经纪人捧臭脚。

谭思看着他俩,亦是眼出血。

谭思自问也不是什么小心眼的男人,可是沈从心太过分了!太过分了!遥想当年他跟沈从心那时候,姓沈的为了催稿,把他关在酒店里,不写完不给他吃饭!你在我这儿,饭都不给我吃,找了新作者,就狗腿兮兮地给他添饭。怎么作者与作者之间的差距就那么大呢?

谭思气急之下觉得庄墨是故意的。庄墨一个大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什么时候做过这等伺候人的事?这殷殷切切的故意……怎么都是要气死他的样子。

谭思这样想着就冷静下来了:果然,姓沈的还是在乎他的。

要不怎么解释呢?

找个当年跟自己有过节的收在麾下来膈应自己?还非得来抢他的项目?

穿成重生男主前男友  都市少年神医  佛系女配回到黑化前[穿书]  一世宠溺:双面首席清纯妻  他爱我美貌动人  林影帝的小仙女  拒嫁王爷  逆天战神  反派养妻日常(穿书)  末世空间:男神独宠丧尸妻  我和影帝隐婚的日子  总裁太要命  我努力进监狱的那些年  仙侠之剑君临天  吾为尊者  元婴你别跑  网游洪荒之妖皇至尊  你算哪根葱——  三月 (ABO)  浪漫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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