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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郑香盈如是说,何嫂子点了点头:“我这就回荥阳去。”
第九十五章尘满衣征途漫漫
豫王府。
这是一处十分隐秘的后院,若是留心,在葱茏的树木间隐约能见到黑色的屋脊。拨开枝桠交错的树木,从树丛间钻进去,就能见得着两进青色的瓦屋,显得陈旧古朴,走到跟前,便能听到里边有极细微的说话声。
“之恒明日便是十四,算是半个大人了。”豫王的声音很低,可因着房间小,站得也近,焦大能够听得很清楚。
“是,难得王爷竟然还记得他的生日。”焦大望着豫王,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声音也很平静:“王爷今日找我来,不是就想与我说之恒过生日的事情罢?”
“自然不是。”豫王坐在椅子上边,身上穿着一件暗黄色的袍子,领衽镶嵌着深紫色的缂丝,上边的绣花是团花麒麟。他似乎有些心事,眉头微微蹙起,一双眼睛望着焦大有些闪烁不定:“你该让他去军队历练了,有军功在身,提拔起来也顺理成章。”
“王爷莫非是想要之恒去西北边塞不成?”没想到竟是这件事情,焦大惊讶的看了豫王一眼,他的意思是想以后要重用杨之恒?不,不对,他只是想要在军队里插个帮手罢了,这大周军营里已经有了豫王不少心腹,派杨之恒过去是想增强力量而已。
大周历代都在与北狄人交战,每年七八月的时候,北狄人便开始出现在西北边塞,只等着九月一到,庄稼成熟了,他们便会破关闯了进来,杀烧抢掠,深入大周腹地几百里,将百姓刚刚收入谷仓的粮食抢走,顺便还赶一批大周子民回他们的地盘为奴为婢。北狄人管每年一次的这种抢劫叫“打草谷”,意思是来抢粮抢人好回去过年。
大周皇帝对此很是头疼,可也没有办法,北狄人是游牧民族,没有固定的居所,每次来就如大风刮过一般,想来便来,想走便走,大周可能在西北布置百万大军特地等着他们,这军饷开支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因着这种情势,每年大周都会在八月份便派军队去增援西北,到十月末再撤回来,一些勋贵的子弟为了找晋升的梯子,很多便混到了这支军队里边,挂个闲职混些军功,等回来以后便能顺理成章的得到提拔了。这支军队被大周百姓戏称为“青云军”,意思便是说里边不少人将来定然会平步青云。
“我会修书一封给在西北的大将军,让他好生安排之恒。”豫王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说话的声音也十分平静,仿佛这只是一件很正常不过的事情一般。可焦大听在耳朵里边,却莫名的烦躁了起来,他瞪视着豫王,心中很是愤愤不平。
他为豫王卖命多年,原以为豫王会看在他勤勉的分上将杨之恒荐到五城兵马司里去挂个闲职,过得几年便可以转京卫指挥使司里去混着,京城站稳了根基,再派到下边去放几年放任,这官阶也就一步步的上来了。可现在豫王的安排却大出他的意料,竟然要将杨之恒派去边塞!
虽然说要想升官,攒军功是最快的途径,可杨之恒毕竟才十四岁,这青涩少年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不知道去了边塞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大周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先例,本是送去西北历练混军功的世家子弟,竟然自动请缨去做前锋,结果死在了两军混战中,马革裹尸而还。依着自己对杨之恒的了解,他那性子还真不一定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王爷,去西北固然是升迁捷径,可毕竟之恒年纪还小,西北那边还不大适合他,王爷若是真有心,不如将之恒送去京城,随便安排在哪个地方总比在西北强。”焦大小心翼翼的望了一眼豫王:“京城乃富庶之地,天子脚下,咱们的人也比西北边塞多,之恒在那边也能多得些照顾。”
“焦大,你何时变得这般妇人之仁?”豫王皱着眉头望向他:“好男儿自然要去军中历练,放到那荣华富贵的京城,少不得学了浮浪气息,你难道愿意瞧着他变成那种每日里只会斗鸡走狗的公子哥?”
焦大默默站在那里没有说话,豫王挥了挥手招呼身边的管事送上了一个托盘:“明日是之恒生日,这是我赐他的,你带回去交给他。”
托盘里边有一块晶莹夺目的白玉雕琢成的玉珏,没有一丝杂质,在这带着微微暗黑的屋子里边,闪着淡淡的温润光泽。“王爷,之恒只不过是个孩子,又没有为王爷做什么大事,怎么能受如此重礼!”焦大见了那块玉珏大吃了一惊,这块玉珏是豫王曾经佩戴在身上的,据说价值千金,十分珍贵。
“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豫王缓缓念出了《小雅》里的句子,望着那块玉珏,有些微微的动容:“之恒是个好孩子,这块玉珏,给他是最合适的,你带回去给他罢。”
焦大无奈,从托盘里拿起那块玉珏,手都有几分颤抖,这块玉珏是否意味着杨之恒也会像他一样,将自己的命卖给了豫王府?多年前焦大家破人亡,对头十分大,他那时还没现在的本事,每日里瞧着仇家过得舒舒服服,气得红了眼,可却没有半点办法。豫王得知了这事情以后便出手相助,替焦大报了家仇,自那以后焦大便知道自己这辈子是要替豫王府卖命到底了。可是尽管自己卖了命给豫王府,也不代表杨之恒要买卖给豫王,握着那块玉珏站在那里,百感交集,只是说不出话来。
“我是为之恒好,你不要想太多。”耳畔传来豫王平淡如水的声音,没有半分感情的起伏:“你去罢。”
焦大朝豫王行了一礼,大步走了出去。走到外边,阳光有些刺眼,他不由得眯了眯眼睛,望着头顶上一个白花花的日头,手里握紧了那块玉珏几分。是给杨之恒还是不给他?焦大踌躇了下,飞身而起,跃过墙头,消失在绿树后边。
“王爷,焦大已经走了。”管事模样的人从窗户边上折了回来,毕恭毕敬的向豫王回报:“逾墙而过,没有走正门。”
“看起来他有些心浮气躁。”豫王抬起眼皮来瞧了瞧房门,两扇门只开了一边,就见着外边金灿灿的一片,与这阴暗的内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自以为是的把本王的意思弄左了,本王也不想多说,这事儿该怎么样便是怎么样,由他去想罢。”
“王爷英明。”管事垂手弯腰,一副谄媚的模样。
“英明?”豫王抬头哈哈大笑,笑得那管事都有些莫名其妙。他徐徐站起身来,身形清矍,就如一竿修竹般挺拔。回过脸来,那一双细长的丹凤眼拉出了长长的眼线,眼神忽然有些凌厉:“你又怎么知道本王想做什么!”
一边笑着,一边大步走了出去,那暗黄色的长衫被门口的风吹这鼓荡了起来,袍袖大开,竟然有几分道家风骨,站在那里飘然欲去一般。管事抹着汗珠子跟在后头,心里边想着,自己这可是马屁拍到马脚上,王爷似乎有些不高兴。
焦大径直去了许兆宁的院子里找杨之恒,他果然在那里,两人正在拿着一篇文章在商讨其中要义。见焦大走进来,许兆宁与杨之恒都站了起来,笑着走上前来问好。焦大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年轻人,见两人皆穿着白色长衫,站在那里就如芝兰玉树般,眉目间有英气,面容俊朗。
忽然间焦大心里有些发酸,从外表来看,杨之恒一点都不逊色与许兆宁,甚至比他要生得英武几分,可从身份来说,杨之恒便比许兆宁不知道低到了哪里,这便是各人有各人的命了。
七年前,焦大被豫王派去广陵杨家送信,去了大房府里却没见着杨老太爷,听说是去了宗祠处置事情,管事领着他过去,在那里他遇着了被族人欺辱的杨之恒。
宗祠里边有不少杨氏族里的长辈,望着杨之恒的脸上个个皆是不屑:“你母亲现儿也死了,你可以离开杨家了,我们杨家可不承认你这个不知来历的野种。”
杨之恒那时候才七岁,小身板儿挺得笔直,一双眼睛似乎要冒出火来,可无论那些人怎么说,他都咬牙坚持道:“无论如何我要将母亲送上山,等母亲棺木入土,我自然会离开杨家,不用你们赶我走!”
见着杨之恒这般倔强,焦大有几分惊讶,才这点年纪便有一身傲骨,心中颇是赞许,暗想不知道为何杨氏族人如何一定要将这孤儿赶出族去。转脸一看,见身边那管事脸上似乎有一丝怜悯的神色,于是低声询问了他才知道其中原因,杨之恒并不是杨夫人亲生的,杨之恒的养父膝下无子,纳了几个姨娘也是颗粒无收,族里长辈怕这房绝后,便劝说杨夫人过继一个侄子。
杨之恒的养父身家丰厚财产众多,几房都争着想要将自己的儿子送去过继,正在争执不下的时候,一个晚上杨夫人正在沿着院墙散步,便听着外边有婴儿啼哭之声,赶紧命婆子出去看看情况,不多时那婆子便抱了个襁褓进来:“夫人,不知是谁丢了个孩子在后门那边。”
杨夫人接过那襁褓一看,就见那婴儿皮肤粉嫩,五官生得格外精致,一双眼睛更是黑亮有神,只是啼哭声有些微弱。再看那襁褓用料极好,婴儿脖子上还挂了一块美玉,衣领间有一张纸条儿,上边除了婴儿的生辰八字还写着几句话:不容于大妇,唯恐被其伤害,特将爱子送与有缘人,谆谆盼望善待之。
杨夫人见着这纸条儿便动了心思,抱了进去与杨老爷商量了下,两人觉得过继族人的孩子,不如索性将这捡来的孩子当成自己亲生儿子养,于是两人去族里回了话儿,过继之事便不再提。
孰料才过了三年,杨老爷忽然便得了重病,药石罔效,才拖了两个月便撒手归西了,留下杨夫人带着杨之恒守着这偌大的产业冷冷清清的挨了几年。去年杨夫人也生了重病,病了大半年,最终没有能够熬下去,早两日落了气儿,临终前将族长请过来谆谆托付:“怎么样也要让恒儿在仰视族里有口饭吃!”
那管事一边说着一边摇了摇头:“如何还能让他呆在杨氏族里?他本来便不是杨家的人,我们家老太爷这般做也是无奈,若还将他留在杨家,旁的族人不知道会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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