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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红的官服,黑色的乌纱,腰束金带,悬双云龙双虎符金牌,另佩一柄鲨鱼鞘长刀。
面如冠玉,目似点漆。
孟清和上前一步,“见过沈指挥。”
“恩。”沈瑄扫过孟清和及他身后几人,最终回到他的脸上,“可是要出行?”
“回指挥,世子已允了卑职回家探亲。”
“几日?”
“六日。”
沈瑄点头,继续道:“之前曾言到孟佥事家中拜访,便在今日,如何?”
孟清和愕然,他以为沈瑄不过是随口说说,听这口气,是真的要去?
第六十四章被惊吓的十二郎一家
沈指挥向来说一不二,他说要拜访孟清和家中,更是上司对下属的体恤,不提孟虎和孟清江,便是四个跟随孟清和的边军,都是各种羡慕。
虽然边军都是糙汉子,可也长了眼睛。燕王视沈指挥如子侄,日后登上九五,以沈指挥的战功和谋略,飞黄腾达封侯拜相指日可待。
朱高炽和朱高煦敢拉拢王府中的任何人,唯独不敢打沈瑄的主意。
前定远侯沈良同燕王的交情不必说,沈瑄的武力值和谋略更是军中拔尖的,燕王对他的重视,朱能等人对他的爱护,王府上下都看得清清楚楚。
朱高炽好不容易才让燕王对他有少许改观,自然不想因此惹老爹不高兴。
朱高煦虽在军中有一定的威望,除去郡王的身份,也远不能同张玉沈瑄等人相比。
兄弟俩一直以来的明争暗斗,虽因燕王靖难起兵暂时偃旗息鼓,但两人都知道,如果靖难事成,燕王登上皇帝的宝座,彼此间的竞争只会更加激烈。
世子只是藩王的继承人,太子却将在皇帝之后富有天下。
孟清和所言的另创一份“家业”,在朱高煦的脑海中已然被转换成为大明开疆拓土。
为国开疆,为他所愿,在那之前,他必须向父王,向天下证明自己!就算最终得不到那个位置,有些事也必须去做。
听起来愚蠢,但身为皇室子孙,他有自己的骄傲,也有自己的坚持。
孟清和不是朱高煦,自然不了解他的想法。作为一个小人物,无论是继续在朱高炽和朱高煦之间走钢丝,还是投向任何一方,都要担负极大的风险。
比起朱高炽兄弟,现在的燕王,未来的永乐帝才是最大的boss。在今后的二十几年,拼命刷这尊大boss的好感度才是孟十二郎保命发家的根本。
想得明白,真正做起来却有谈何容易?
孟清和苦笑一声,想这些干嘛,好容易能回一次家,该高兴才是。
王府外,十几辆马车满载着米粮和酒肉布匹排成一列,五十余名燕山后卫充任了马夫和护卫,候在车旁。
孟清和转头看向沈瑄,沈指挥很淡定,表情中看不出丝毫的端倪。
无奈,孟十二郎只能开口询问,“指挥,这是?”
“年关将至,王爷遵太祖高皇帝《存恤高年诏》,备下米粮布帛等送于治下老人。”
“这些都是?”
“大部分。”
一名护卫牵来沈瑄的坐骑,沈指挥拉住缰绳,翻身上马,“另有拜见孟佥事家中备下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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