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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古代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天黑的时间估算一下,这时候顶多才有个十点半,连半夜都还没挨到的,这要真的熬一宿,可不真的要饿死了。

赵彩凤只连连点头,杨氏站起来的时候,脚尖差点儿碰到睡在草垛里的杨国强,不对……他现在应该叫胡国强才对了。

赵彩凤他们走了之后,后面的事情就没管,案子既然审理清楚,且又是人命关天的事情,理应由县太爷呈书上报,由刑部统一量刑,最后是死是关,尚且不知。赵彩凤看了一下这孩子,长的白白净净的,睡觉都皱着眉头,可想而知他的童年有多艰辛。

“哎……”赵彩凤叹了一口气,家里的三个弟妹已经够自己受的了,这孩子既然上头有自己的嫡亲祖父祖母,不如还是让他认祖归宗的好。

宋明轩听见赵彩凤的叹气声,变抬起了头,隔着尸体上盖着的团花被面,觉得赵彩凤眉眼从来没这么温暖过。

“宝哥儿的祖母也在呢,当初如月被赶出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怀了孩子,是后来才知道的,赵家村的人都知道宝哥儿不是我的儿子,可他们方庙村的人却都以为宝哥儿是我和如月生的。”

宋明轩冷不丁冒出这样一句话来,让赵彩凤很不理解,再看一眼宋明轩那豆芽菜一样的身板,若真想生儿子,还是再等两年吧。

“孩子亲奶奶在,那你们怎么不把孩子送回去呢?怎么说那户人家好歹也是地主家,总比你家富裕些,你瞧宝哥儿现在这样子,跟你一样瘦猴似的。”小孩子营养不良,容易影响发育,宝哥儿现在就是头大身子小,长此以往,肯定对身体有危害的。

宋明轩低下头,睫毛在眼睑上落下阴影,只叹息道:“我娘也这么跟我说过,可我想着,这么小的孩子,他又不懂事,在我家虽说缺衣少食,但至少不会不管他,万一他回去之后,也不知道他那个嫡母怎样对他,能不能有活路还两说呢。”

宋明轩说起这些话的时候,还真有些慈父的样子,赵彩凤想了想,宋明轩想的还是对的。若真容得下他,当初那女人也不会赶走如月,只怕她赶走如月的时候未必不知道她已经有了生孕,如今瞒着上头,无非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如月怀了个孩子。那宝哥儿回去,就是送死去的。

“行了,反正小孩子吃的也不多,拉扯拉扯也就大了,他长大了,总归也是管你喊爹的。”赵彩凤说完这句话,又看了一眼睡在自己脚跟头的杨……不胡国强,终于明白了宋明轩的意思。

这小子自己穷的纸笔都买不起了,还有这恻隐之心呢,总算是读书没读狗肚子里。赵彩凤就又叹了一口气,杨老头家的事情,她也是做不了主的,等她叹完气抬头的时候,就瞧见宋明轩已经低下头,在看自己手上的书了。

杨家的客堂小的很,布置成灵堂就跟显得狭小阴森,赵彩凤从墙上拿了一件挂着的衣服,盖在了杨国强的身上。

大人作孽小孩受罪,古往今来都是这个道理。

没过多久,杨氏走从屋外走了进来,对赵彩凤道:“彩凤,你带着明显去厨房吃面条去,我端出来不方便,我先在这里守着。”

赵彩凤拍了一下屁股站起来,往门口走了两步才回头喊宋明轩,只见他扶着墙爬起来,走路还有些艰难。

赵彩凤只看了一眼,便知道他是坐的时间长了,腿麻了。赵彩凤对今日宋明轩的表现很满意,且这时候并没有外人,所以就折回去,扶着他的手臂道:“你没事吧?”

宋明轩顿时就又涨红了脸,抿着嘴摇头,赵彩凤抬起头,这才发现宋明轩是一个高个子的瘦子,居然比自己高了整整一个头还多。赵彩凤见他不说话,便开口问他:“哪条腿麻了?”

宋明轩并不知道赵彩凤要做什么,只老实回答:“左边。”

赵彩凤便松开了宋明轩的胳膊,蹲下来伸手在宋明轩的小腿肚上按摩了起来。她做法医的时候,有时候对着地上的尸体一研究就是几个小时,等站起来的时候不光腿脚发麻,更甚至头晕眼花,谁知道如今这赵彩凤的身子,倒是不怕这些了。

☆、第36章

指腹上不轻不重的力度传导到宋明轩的腿肚子上,隔着薄薄的面料,让宋明轩觉得自己的腿也跟发热了一样,一时间定在了原地,连步子都不会挪了。

过了一小会儿,赵彩凤才拍拍手站起来道:“你走走试试看,应该好了。”

她原本差点儿说这是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血液不流通所致的,但是想一想作为现在的赵彩凤来讲,知道这些才奇怪了呢。况且这两日她已经有点忘形了,其他人都不在意,这宋明轩可聪明着呢,万一被他看出些什么来,也是不好的。

宋明轩这时候哪有心思胡思乱想,视线只一直停留在赵彩凤的脊背上,等赵彩凤抬头的时候,他才慌忙就移开了视线,颇有一种做错事的小孩子被人发现的心虚感。

宋明轩动了动腿,果然不像针扎一样的疼了,这时候赵彩凤也不扶他了,只自己一个人往厨房那边去,宋明轩又觉得似乎缺了些什么,其实让她扶着的感觉好像还很不错。

发现自己越想越歪的宋明轩顿时就醒悟过来,只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颊,重新换上的严肃的神色,跟着赵彩凤进了厨房。

厨房的门框很矮,宋明轩这个个头要弯腰进来,桌上点着一盏油灯,上面放着两碗面条,赵彩凤很自觉的选了小一些的那一碗坐了下来,满意的喝了一口面汤。舒爽暖和的感觉顿时从口中传遍全身,让人精神一振。

赵彩凤吃了两口面,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宋明轩也坐了下来。他吃面的样子很优雅,比以前电视上看到的富家公子的做派还要优雅,他绝对不会吸面条,发出咻咻的声音,而是实打实的夹一筷子面,吃掉了然后再夹另一筷子。

赵彩凤第一次知道,原来吃面也可以吃的这样好看,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坐有坐相,吃有吃相吧……而这一切,肯定不是许氏教的,那么肯定是在书上学的了。

虽然古人有云:食不言寝不语,但赵彩凤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宋明轩:“宋大哥,你今儿在公堂说的说的那些,竟然把仵作都给说的答不上话来了,瞧你平常只蒙头看书,没想到还有这能耐,这些都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吗?”

桌子大约有一米宽,这个长度足以让宋明轩抬头看赵彩凤而不觉得太紧张,他只吃完了嘴里的面条,点点头道:“也不全是,是在书上看到的,前朝有一个姓谭的仵作,写了一本《仵作实录》,把他当仵作那些年接过的所有案子都写在了里头,我在县学念书的时候,看过这本书就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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