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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杨氏听赵彩凤这么说,也信了几分,把水倒了,去房里找了白布竹竿,挂起灵堂来了。宋明轩这时候却没有再说话,只坐在杨老头的边上,杨老头看着穿上了寿衣的儿子,一把老泪纵横,扑过去伏在尸体上,捶着门板哭道:“你这个不争气的,你到底是怎么死的,你倒是说句话啊!”

宋明轩见杨老头这样,只忙上去扶住了杨老头道:“老爷子,你若是也觉得我说的有些道理,那咱们一张状书告上去,给杨大叔讨回公道。”

赵彩凤平时对宋明轩的看法就是谦谦君子,实在没想到他还有几分血性,顿时也来了兴致,只跟着附和道:“对,讨回公道,不能让舅舅就这么白死了。”

杨氏这会儿正从房里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卷白布,听见赵彩凤说的话,只忙问道:“你在说什么呢?你舅舅怎么就白死了!”

赵彩凤这时候觉得宋明轩脑子不错,很有为她背黑锅的潜力,所以便开口道:“是宋大哥说的,舅舅死的冤枉,可能不是自己摔死的呢!”

方才宋明轩分析伤口的时候,杨氏也没怎么听,但这时候听赵彩凤说的真切,也就问了起来:“当真的?那是不是可以上衙门告啊!”杨老头和杨老太刚死了儿子,杨氏这会儿算是他们的依靠,这个时候自然要站出来。

杨老头看着自己儿子的尸体,伸手擦了一把脸上的泪痕,只咬着牙关道:“咱告!就告那娼妇扫把星!”

赵彩凤也不知道杨老头对自己的儿媳妇为什么这么有怨恨,但她其实也很明白,每日里看着一个长得跟自己儿子不像的孙子,确实很有心理压力,长期下来形成心理病症也未可知。

但她是现代人,深知一个人被杀都不是单纯简单的,况且宋明轩刚才有一点分析的很正确,从杨振兴后脑勺上的伤口看,应该是一个比他高的人,在身后用利器砸中他而造成的,方才赵彩凤也看见了那豆腐西施的身高,显然她没有杀人的可行性,如果她不是凶手,就很可能是帮凶。

赵彩凤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小男孩,不过□□岁的样子,老子死了,老娘跑了,以后的日子也不知道要怎么过了。赵彩凤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问他:“国强,你娘平常出门吗?都跟什么人在一起?”

那孩子抬起头看了一眼赵彩凤,眼神中带着几分戒备和疑惑,赵彩凤心里便笑了起来,这么一个小孩子还懂装深沉了,看来定然是小时候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赵彩凤只和颜悦色的朝他笑了笑,开口道:“你娘被你爷爷给吓跑了,一会儿姐姐去帮你找她回来,你不告诉我你娘爱跟什么人在一起,我去哪儿找去呢?”

那孩子忽然低下头,纤瘦的脖子却梗得笔直,倔强道:“我娘不会回来了,我爹说我娘成天想着跟人跑,如今我爹死了,我娘就更不会回来了。”

果然是一个饱经风霜和命运多舛的孩子啊!

赵彩凤心里默默的感叹了一句,只揉了揉他的脑门道:“只要你说出你娘平常爱跟什么人在一起,她就跑不远,怎么,难道你要做没爹没娘的孩子吗?”

“我跟没爹没娘的孩子,本来也就没什么区别,我爹每天都骂我是小杂种,说我是我娘和外面野男人生的。”小孩子说话并没有多少怨气,但是这不冷不淡的态度反倒让赵彩凤倒吸了一口冷气。

赵彩凤只叹了一口气道:“算了,你是乖孩子,这么懂事,如今你爹没了,他以后也不会骂你了,你上去给他磕个头吧。”

杨国强走上去,跪在杨振兴的尸体前磕了一个响头,脸上带着几分负气的表情。

另外一边,宋明轩早已经拿出了笔墨纸砚,就着院子里一处堆放杂物的平台,将那毛边纸摊平了,开始写起的状书。

赵彩凤走过去瞧了一眼,宋明轩写着一手蝇头小楷,竟是非常之秀气。她以前看史书的时候就听说,书法对于考科举的人很重要,很多考官相当看重书法,反而对文章本身的要求会放宽,宋明轩的这一手书法,只怕会给自己加分不少。赵彩凤想起他每日里捻着毛笔在窗台下用白水写字的模样,这时候想来,却也觉得很是生动的。

写状书是有固定格式的,文笔还在其次,主要是要写陈情诉状的来由,赵彩凤看了一下宋明轩的行文笔墨,倒是简明流畅,只忍不住点了点头,嘴里小声赞许:“字不错,状书也写的不错。”

有些小事情不过就是无心之举,赵彩凤来了这古代这么久,早已经忘了要伪装了,况且平常在家里的时候,鲜少有见到字的时候,这时候偶然瞧见了一次,结果竟忘了自己穿越的是一个不识字的村姑。

“你知道我写了什么?”宋明轩抬起头,眼神中带着几分疑惑看向赵彩凤。

赵彩凤猛然明白过来自己露馅了,脸颊顿时涨得通红,想了良久才插科打诨道:“谁认识字了,不就是夸你一句字写的好看,就得意了?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赵彩凤当然不知道,以前自己是个老姑娘,即使做出这样的表情和举动,也是相当没有诱惑力的,可如今这皮囊不过十五,正是最青春年少的时光,偏生又长得好看,所以在宋明轩看来,这样的赵彩凤真是前所未有的动人。

宋明轩忽觉得心里有一头小鹿奔的飞快,他忙低下头,蘸饱了墨水,继续落笔。

☆、第33章

河桥镇虽然叫做镇,但它却名副其实是一个县城,县衙就在离杨家三条街外的县府路上。因为靠近京城,且民风淳朴,所以这一带很少有谋财害命的官司,百姓们日子虽然过的清苦,但却很安稳。

宋明轩洋洋洒洒的写完了状书,从右到左默读了一遍,抬起头的时候瞧见赵彩凤已经去给杨氏打下手扎灵堂了,也稍稍松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自己有些怕赵彩凤,总觉得她跟以前变了样一样的。不过其实宋明轩对于以前的赵彩凤,除了很文静以外,也确实没别的印象了。

他那时候是足不出户的看书,赵彩凤是足不出户的带孩子,两个人连话都没说几句,谈何熟悉呢?不过说真的,宋明轩还是挺喜欢现在的赵彩凤的,宋明轩觉得,兴许是赵彩凤经历了这一次事情,所以已经将心打开了,反而就活得比以前潇洒了。可是自己呢,仿佛还在固步自封。

赵彩凤帮着杨氏打理好了灵堂,杨氏正想去隔壁周婆子家,让她请了镇上专门承办丧事的鼓乐队来。

乡下人家办个丧尸也要热闹,这是习俗。杨氏还没跨出门口,杨老头就把她喊住了道:“你去喊几个男人来,咱不办这丧事了,咱把你弟弟的尸体抬回县衙去,问问那仵作,你弟弟到底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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