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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花草丛中,远远盯向那堵紧闭的房门,房中的他们在交谈些什么?陈景盛的心仿佛被一支狗尾巴草拨挠,他如何沉静得下来,慕远夷吸引着他,而秘密更是让人牵肠挂肚。
一株娇弱的菊花殁在陈景盛脚下,它默默生长在侧窗下,角落里,躲避过一场凶猛的风暴,却逃不过莽夫的大脚。
大半花瓣碾入泥,花心朝上,似乎在控诉:对,就是这个笨手笨脚的家伙,你看他扒在窗上,准没干好事。
这是一个午时,有秋日难得温暖的阳光,陈景盛的额头和背颈却都是冷汗,他双唇紧抿,避免发出惊呼声。
他听得不详细,但也足够了,其一,慕远夷绝非人类,他数十年前,就已经结识叔祖;其二,慕远夷似乎来自一个叫鲛邑的地方。
两人交谈时,陈郁的声音虽然微弱,但慕远夷的声音清晰可辩,由此陈景盛能从中揣测。
陈景盛本想再听他们接下的话语,慕远夷却贴靠叔祖的耳边,说了什么,唯见叔祖神色一滞,旋即紧揪慕远夷手臂,听得一阵激烈咳嗽,竟是血溅衣襟!
惊得慕远夷叫人,而陈景盛也顾不上被发现窃听,慌张推门进入,看视叔祖状况。
六十年前的一个夏日,一场杀戮突然降临在海港。
昏晦的巷道里,十八岁的陈郁在风雨中策马狂奔,雷声震耳,遮掩了身后的哭喊声,一道道雷电劈打,打亮了两人一马,也照亮一地的血水。陈郁一手抓马缰,一手抱住垂死的赵由晟,他仰头嘶号,他的脸上分不清是血是泪,尽化作雨水。
一条以衣衫裂成的布条牢牢将马上的两人绑在一起,一边绑住赵由晟的腰肩,一边缠着陈郁的腰身,紧紧拴住,深勒入肉,如此执念。血液殷红,从赵由晟下垂的手臂滴落,溅入雨水中,将嘶啸飞腾中的白马染成了血马……
六十年前发生的事,到现在还未结束。
大夫家幸在离陈宅并不远,惊魂未定的仆人来不及说明原由,便将大夫挟来陈宅。那大夫也是见多了急事的人,整整衣衫,镇定自若,着手救治陈郁。
等陈郁脱险睡去,大夫才责语陈景盛和慕远夷,说老员外病重体虚,会让他哀怒惊喜的事都不要提,否则一激动又要咳血。
陈景盛凝重而沉默,慕远夷平静、淡漠得近似冷酷。
唯有慕远夷知晓,那消息对陈郁何等的重要,他整整等候了六十年。
天近黄昏,陈景盛让女婢收拾出一间厢房,安置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歇下。身为主人,对老宅的陈旧,待客的不周道,陈景盛表达了些许歉意。慕远夷扫视褪色的床帷,掉漆的木床,对陈景盛的话语置若罔闻,他漠然的样子,让陈景盛心底不由升起不悦之情,以致脱口责问他:“你到底与我叔祖说了什么?”
慕远夷背向陈景盛,冷语:“你不都听到了。”
他似乎有些不耐烦,朝窗户走去,窗外秋色萧瑟。
“最后那句。”陈景盛的大手扯住慕远夷氅衣宽大的袖子,他没用上力气,否则那袖子非裂不可。
慕远夷轻描淡绘一拂,材质细腻的衣袖从陈景盛指中脱离。陈景盛收回手,悻悻然,低头一嗅,指尖留有淡淡的衣香。
陈景盛有些沮丧,转身欲往门外去,这时,身后飘来慕远夷的声音,语意幽幽:“你当真想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陈景盛挥刀架在导演脖子上:别卖关子了,快说!说!
第3章往事
陈景盛将鞋底在石阶上蹭蹭,晨雨潮湿,鞋下沾粘泥土,甚至鞋面上也飞溅几点泥斑。低头去瞅身边人的鞋子,素鞋无垢,连那鞋沿也未沾染丁点污泥。慕远夷脚步轻盈如此,果然不是个人,然而青天白日,总也不会是个鬼吧。
不是人也不是鬼的慕远夷抬起膝盖,轻轻踩上不高的石阶,迈入陈宅的书屋,他见陈景盛还在下头蹭泥,将头轻摇了摇,果然是个田夫。
遥想当年,陈郁就不会这样,他是位富贵人家的子弟,精致讲究,断然不会将两条笨脚踩入泥泞中。
“陈家书屋,就是这里?”
慕远夷扫视四周,残破萧索,空空荡荡,顿觉无趣,突然他眼前一亮,他见到一棵煌煌赫赫的银杏树,就立在院中。
金黄漫天,染上他的瞳眸。
“就是这里。”陈景盛跟上来,和慕远夷并肩,两人一起看向院中的银杏树。
多神奇,它竟然没怎么受到风暴的摧残,依旧枝叶茂盛。
慕远夷身材修长,陈景盛手脚粗实,两人并排,原来高挑的慕远夷,竟然还矮了陈景盛半个头。
“小员外,这是棵什么树?”慕远夷微微眯起眼睛,阳光下的银杏叶子,灿烂耀眼。他来南溪时,就发现当地人喜欢种植它,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棵,但都没有陈家这棵这么高大、壮丽。
“有人唤鸭脚树,也有人唤白果树,此地人以公孙树称呼。”陈景盛知道各地叫法不同,自打他猜测慕远夷不是普通人类后,他也不惊讶这人连银杏树都不认识。
陈景盛迈步上前,将手贴放在粗实的树干上,他说道:“哪怕是幼年种下,也得到孙辈才能见到它长成结果,所以叫公孙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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