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两千二百四十六章 巴巴托斯倒大霉中(第1页)

客观的讲,狂笑之蝠不能算是完全的依托答辩,在他初次登场的时候,不论是人设还是能力,都是比较引人注目的。

这是一种戏剧化的处理方式,因为刚刚开篇的金属大事件需要一个抓人眼球的点,杀死了小丑的蝙蝠侠就会是很好的噱头。

有一说一,从漫画绘制的角度来看,狂笑之蝠的形象设计相当优秀,他们并没有简单的给穿着蝙蝠装的蝙蝠侠画上一张大嘴,而是给他重新设计了服装。

相较于蝙蝠侠的服装,狂笑的服装更加暴露,这是从传统经典骑士形象转变为现代主义漫画角色的符号,本应该得到很多信奉新自由主义的读者的喜欢。

因为终于古板又守旧的蝙蝠侠突破了他的底线,杀死了那个令人讨厌的罪犯,典型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他终于变成了某些读者所期待的,不是忍耐苦难的英雄,而是报复苦难的复仇者。

可弄到最后,连这部分人也唾弃这个新角色,最大的原因就是,他是蝙蝠侠和小丑的结合体,但他的体内没有任何蝙蝠侠和小丑的因素。

编剧设计出了这样一个形象,给了他一个设定,这个设定可能原本是极为宏大和充满哲思的,但他们玩脱了,导致这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一部分人期待狂笑之蝠出场,是他们想看到杀死了小丑的蝙蝠侠和被蝙蝠侠杀死的小丑的碰撞,那一定是充满艺术性和哲学性的讨论,dc的读者就爱看这个,他们就是好这口。

也有一部分新读者厌烦了来回的说教,他们期待的是蝙蝠侠和小丑联手爽杀,那一定非常痛快且酣畅淋漓,说不定还能成为dc漫画风格里程碑式的事件。

但编剧非常神奇的两者都没有做到,在“yesorno”中选择了“or”。

这比喻简直太贴切了,除了超出常理、不可理喻之外,还毫无道理。

他们编织了又一个寻常的故事,和之前的绝大多数大事件没有太大的不同,然后把这个人设炫酷屌炸天的角色塞进去,而他展现出来的所有能力就是故事开始之前剧透和故事完成之后马后炮。

关键不论是之前的剧透,还是之后的马后炮,都完全不精彩,就相当于把编剧编出来的那个平常的故事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就好像拎着读者的耳朵在说,快看我精心设计的情节,快看我独一无二的反转。

读者可以接受“平常”——平均水平的故事结构,不出大错的画风,甚至是稍显老套的角色设计,但你不能把一本平常漫画的第一页重复60遍就当做一本新漫画。

这是纯粹的欺诈,尤其是在公布了一个这么炫酷和引人期待的人设之后,期望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席勒对于狂笑的客观评价不是很客观,只能在大多数的私人恩怨里掺杂一点点的心理学,但就算如此,也不意味着他要和狂笑对垒。

虽然当面抽狂笑一巴掌很有诱惑力,但席勒还是决定采用他一贯的风格,在一切发生之前把麻烦解决掉。

巴巴托斯有了个新计划,席勒也有。

在组织联动这件事上,席勒双向收费,除了漫威那边要给他提供一个新的起源之外,dc这边当然也要,只不过两者略有不同。

dc这边,黑太阳的设定暂且不提,奈奥格·索希普牛津大学万灵学院荣誉研究员的身份可是真的,甚至是万灵学院所具有的神秘学属性也是为了确立席勒的背景故事而被后添加上去的。

以及席勒虽然本质上还是唯一,但是他在每个宇宙都有了同一个身份,也就是说他在任何一个宇宙都可以以奈奥格·索希普的身份进行活动。

这让席勒有了接触其他宇宙康斯坦丁的机会。

因为显而易见的,席勒是理论神秘学的权威,而康斯坦丁是实践大师,任何一场突发性的魔法事件都可能会让他们两个遭遇,康斯坦丁不会有任何怀疑。

这让黑箱对席勒敞开了缝隙,康斯坦丁的投资通道被打开了。

布鲁斯当然是受到席勒的指使——虽然布鲁斯不知道席勒到底对什么东西这么大的恶意,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学术这方面申请不了博士,从社交方面试试也行。

这场计划当中还有几个会令人意想不到的小不点,那就是来自于席勒宇宙的罗宾们。

只能说主宇宙哥谭的上天和入地与他们分不开关系,看似努力学习,一心读书,但是要没有他们在中间挑拨和搅和,哥谭也不至于这么快变成一座空岛。

穿成寡妇的养娃日常  凡人修仙之虫魔钟吾  穿进修仙界,被闺蜜监督内卷  贞观新丰尉  长生修仙:从福修开始  不好意思,我挂开的有点大  八零寡妇分家,携崽带全村暴富了  惊悚游戏:这个女鬼是演员  我在神明游戏里当杀神  华娱:穿越在光与影之间  论我该如何苟成武林盟主  红楼:我是贾琏  快穿:质疑万人迷,成为万人迷  人在火影,可不敢当木叶忠臣!  深渊入侵?有魔道传承的我笑了  远征军,从收编川军团开始  四合院:签到开局,享受肆意人生  渣男家的未婚妻重生了  缠欢!被清冷佛子撩的脸红心跳  人道皇朝,我能凝聚亿万气运  

热门小说推荐
仙界修仙

仙界修仙

一个修仙菜鸟在仙界的奋斗史  一个未经历天劫的普通人飞升了仙界。他的成长让仙界各大势力为之侧目,恐慌不安,他收恐怖而又强大的仙兽为宠物,面对着种种阴谋诡...

三尺红妆

三尺红妆

这是一个男人拿着一柄女子佩剑行走天下的故事如果您喜欢三尺红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抢救大明朝

抢救大明朝

关于抢救大明朝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没看过爱五的孟浪穿越到了爱情公寓和一人之下的融合世界。那天,损友诸葛青端着酒杯找到他。老孟,我有个美若天仙的表妹,介绍给你呗?好啊!于是,一年后,龙虎山罗天大醮。一名元气满满的短发美少女朝着眼前慈眉善目的老者盈盈下拜。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如果您喜欢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爱你如初,疼你入骨

爱你如初,疼你入骨

五年前,龙承蔚每天晚上只有收到古莫宁的一句quot晚安quot才能安然入睡。就在两人领结婚证的前一天,她为了成全他和杜菲菲的指腹为婚,毅然而然离开了他。五年后,她偶然间撞见了他和杜菲菲的订婚宴,看着他细心守护怀孕的杜菲菲,她模糊了双眼。她想,余生能让她坚持活着的理由只有两个,一个是养大她4岁的女儿蒲公英,还有一个是找到杀害母亲的凶手为母报仇。如果您喜欢爱你如初,疼你入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洪荒之瘟疫漫天

洪荒之瘟疫漫天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