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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她那么乖。
她把杯子推到他面前,他嗅到她指间残留的硝烟味。
一个奇怪的念头冲上脑海:
他和她之间的距离再远,也比不上钢琴与枪的距离。
两种极与极在她指尖完美融合,意味着她身上有无限种可能。
然后她亲他,他感觉很糟。风来了又走,云无能为力。
他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不管结果如何,一定不会比此刻更坏——
宋清宇开了几枪。
说实话没有男人不喜欢,崇拜力量速度的冲动,血腥杀戮征服的欲望。
但他不懂路南为什么喜欢。
根据保姆的说法,叁岁的路南为了躲避练琴,溜进书房把爸爸的钢笔手表手办全都拆了。
林之谦回家时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找了更多玩具让她拆。搞破坏的感觉当然很爽,尤其是还有爸爸的鼓励。
就这样拆了又装,从简单到复杂,直到某天他给了一把仿真手枪。它和手表钢琴没有区别,本质上只是一种精密器械玩具。
以她的情况,注定不会喜欢衣服首饰、娃娃雕塑之类的静态美。她只能喜欢有反馈、能互动的东西。
琴声使人平静,枪声使人狂热。游走在两股强大的力量之间,以维持心里的平衡。
平静到倦怠时,就跟爸爸去俱乐部射击;狂热到沸腾后,就练琴安定。
在知道持枪犯法之前,就已经喜欢上了。
当然林之谦唯独在这件事上遵纪守法,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能把真枪放家里陪她。
偶尔出格一次,是带她出国打猎,作为12岁生日礼物。在德州的木屋蹲点,积雪包围了他们。
他猎到一头野猪。
路南打落几块树皮。最后一枪本该空枪,然而不知从哪跳出一只小鹿,被她打伤了脚。
林之谦很激动。
路南却茫然了。她知道猪是可以吃的东西,鹿呢?她没有概念。
但爸爸总说她的眼睛像小鹿,爸爸也叫她“小路(小鹿)”,那么她不该打伤自己吧?
她让爸爸救救小鹿,爸爸攥着她的手又开了一枪,然后把它烤了。
路南一直在发抖。爸爸逼她吃下去,说“这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要么吃人,要么被吃。”
路南边吃边哭边吐,浑浑噩噩发了叁天烧。总觉得自己变成了鹿,被自己打死被爸爸吃了。
这是她第一次怀疑,也许爸爸讲述的世界是错的。
明明有很多很多人,天上有鸟海里有鱼,都在动弹喘气,怎么会是你死我活呢?
她应该去上学。
自从她送给同桌一支玩具枪做生日礼物,同桌当着全班的面骂她:
“你有病吧,瞎子能玩枪?”
被爸爸揍到住院,又赔钱和解。事传出去后,没有一家特殊学校敢要她了。
好不容易找了一所,由于她除了钢琴一窍不通,成绩单很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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