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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迎面而来的大巴车,路上的行人纷纷避让,观望着。
从外面看,大巴车可谓是锈迹斑斑,给人一种随时都会散架的感觉。
这样一辆车行驶在街道上自然会被关注。
集市在东边,距离领主府并不远,不到半个小时,大巴车便抵近了商业街。
新伦敦并不是集体社会,有一套内循环的经济体系,城市虽小,但也是五脏俱全。
大巴车没有驶入商业街,而是在外面的道路旁停了下来。
“吕东,你带他们去商业街逛逛吧,无需特意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想买什么就买,以后这里会成为你们的新家,等把部落中的人迁移到了新伦敦,那时候该有的东西都会有,无需在这个时候去准备,枪留在车中,不要带上,还有,规矩一点,不要惹事。”
叮嘱了吕东一番后,又交给了他一叠新币,李蒙带着泰丽莎下了车,向商业街走去。
看着车外道路上大人,泰丽莎两人离去的背影,车中的几人面面相觑。
“吕东,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吕东道:“还能有什么意思,大人是复生者,应该被新伦敦的领主招揽了。”
坐在驾驶位上的佩吉看着窗外街道两旁的建筑,口中道:“我觉得这是好事,这里可比部落中好多了,不仅能够吃上面包,还能吃上肉,昨夜的晚餐我到现在还想着呢,早餐虽然差了一点,但也不错,还能喝上小麦粥,也挺香的,在部落中可吃不到这些东西。”
“是啊,是啊,你们看外面那些人,身上穿的可比我们好多了,比起他们,我们就像一个个乞丐,我都不好意思出去了。”
“大人不是给了吕东一叠钱吗,我们去买一身新衣服吧,然后再去逛逛。”
起身站了起来,吕东道:“那还等什么,走吧,对了,把车窗都锁好,可别丢了东西。”
离开大巴车后,在之后的时间中,李蒙带着泰丽莎在集市中逛了起来。
目的是明确的,一身破烂的衣服是要换的,手里有钱,有条件自然要换。
烈日当空,在河边的一架咖啡店中,李蒙与泰丽莎坐在遮阳伞下的圆桌旁,享受着清凉的河风轻抚。
眉头微皱,泰丽莎放下了杯子,苦着脸道:“大人,好苦,一点都不好喝。”
时间已过午时,这时候的两人,身上再也不是那一身破烂了。
泰丽莎换上了一身淡蓝色的长裙,这让她看起来活泼可爱,再也不是之前的那个丑小鸭了。
淡淡一笑,李蒙拿起了桌上的糖罐,向泰丽莎的杯子中倒了一点。
“用勺子搅一搅,再尝一下试试。”
咖啡什么的泰丽莎可不认识,也从没喝过,苦的口味明显不被她所喜爱。
泰丽莎很听话的用勺子搅了搅,然后又偿了一口。
眼睛一亮,泰丽莎惊讶道;“大人,有了甜味好喝多了,这是什么?”
拿起了杯子喝了一口,李蒙回答道:“这是咖啡,是用某种果子制成粉末做成的。”
“这位客人,本店的咖啡可不是用干果制作的,您说错了。”
这是,一位路过的服务员停下了脚步,她手中抱着抱一个圆盘,微笑道。
淡淡一笑,李蒙看向了停步的服务员,道:“愿闻其详。”
她一身黑白制服,上身是白色的寸衫,而下面则是齐膝的段全,头上还带了一个黑色的蝴蝶结。
不是白人,而是黄种人,她有一头黑色的长发,面貌也较为娇柔。
长的还算清秀,中上之资吧。
她微微一笑,道:“大部分的咖啡的确是用干果制作的,但本店的咖啡是用紫树根磨成粉制作的,具有一定的药性,有着解暑,清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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