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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对于后进的提拔,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语丝》发刊以后,有些新人的稿子,差不多都是鲁迅推荐的。他对于高长虹他们的一集团,对于沉钟社的几位,对于未名社的诸子,都一例地在为说项。就是对于沈从文氏,虽则已有人在孙伏园去后的《晨报副刊》上在替吹嘘了,他也时时提到,唯恐诸编辑的埋没了他。还有当时在北大念书的王品青氏,也是他所属望的青年之一。
鲁迅和景宋女士(许广平)的认识,是当他在北京(那时北平还叫作北京)女师大教书的中间,前后经过,《两地书》里已经记载得很详细,此地可以不必说。但他和许女士的进一步的接近,是在“三一八”惨案之前,章士钊做教育总长,使刘百昭去用了老妈子军以暴力解散女师大的时候。
鲁迅是向来喜欢打抱不平的,看了章士钊的横行不法,又兼自己还是这学校的讲师,所以,当教育部下令解散女师大的时候,他就和许季茀、沈兼士、马幼渔等一道起来反对。当时的鲁迅,还是教育部的佥事,故而总长的章士钊也就下令将他撤职。为此,他一面向行政院控告章士钊,提起行政诉讼,一面就在《语丝》上攻击《现代评论》的为虎作伥,尤以对陈源(通伯)教授为最烈。
《现代评论》的一批干部,都是英国留学生;而其中像周鲠生、皮宗石、王世杰等,却是两湖人。他们和章士钊,在同到过英国的一点上,在同是湖南人的一点上,都不得不帮教育部的忙。鲁迅因而攻击绅士态度,攻击《现代评论》的受贿赂,这一时候他的杂文,怕是他一生之中,最含热意的妙笔。在这一个压迫和反抗、正义和暴力的争斗之中,他与许广平便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机会。
在这前后,我和他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因为我已经离开了北平,上武昌师范大学文科去教书了,可是这一年(民十三?)暑假回北京,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在做控告章士钊的状子,而女师大为校长杨荫榆的问题,也正是闹得最厉害的期间。当他告诉我完了这事情的经过之后,他仍旧不改他的幽默态度说:
“人家说我在打落水狗,但我却以为在打枪伤老虎,在扮演周处或武松。”
这句话真说得我高笑了起来。可是他和景宋女士的认识,以及有什么来往,我却还一点儿也不曾晓得。
直到两年(?)之后,他因和林文庆博士闹意见,从厦门大学回上海的那一年暑假,我上旅馆去看他,谈到了中午,就约他及景宋女士与在座的许钦文去吃饭。在吃完饭后,茶房端上咖啡来时,鲁迅却很热情地向正在搅咖啡杯的许女士看了一眼,又用告诫亲属似的热情的口气,对许女士说:
“密斯许,你胃不行,咖啡还是不吃的好,吃些生果吧!”
在这一个极微细的告诫里,我才第一次看出了他和许女士中间的爱情。
从此以后,鲁迅就在上海住下了,是在闸北去窦乐安路不远的景云里内一所三楼朝南的洋式弄堂房子里。他住二层的前楼,许女士是住在三楼的。他们两人间的关系,外人还是一点儿也没有晓得。
有一次,林语堂——当时他住在愚园路,和我静安寺路的寓居很近——和我去看鲁迅,谈了半天出来,林语堂忽然问我:
“鲁迅和许女士,究竟是怎么回事,有没有什么关系的?”
我只笑着摇摇头,回问他说:
“你和他们在厦大同过这么久的事,难道还不晓得么?我可真看不出什么来。”
说起林语堂,实在是一位天性淳厚的真正英美式的绅士,他绝不疑心人有意说出的不关紧要的谎。我只举一个例出来,就可以看出他的本性。当他在美国向他的夫人求爱的时候,他第一次捧呈了她一册克莱克夫人著的小说《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但第二次他忘记了,又捧呈了她以这册johnhalifaxgentleman。这是林夫人亲口对我说的话,当然是不会错的。从这一点上看来,就可以看出语堂真是如何地忠厚老实的一位模范绅士。他的提倡幽默,挖苦绅士态度,我们都在说,这些都是从他的inferioritycomplex(不及错觉)心理出发的。
语堂自从那一回经我说过鲁迅和许女士中间大约并没有什么关系之后,一直到海婴(鲁迅的儿子)将要生下来的时候,才兹恍然大悟。我对他说破了,他满脸泛着好好先生的微笑说:
“你这个人真坏!”
鲁迅的烟瘾,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枝装包。当他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探手进他那件灰布棉袍的袋里去摸出一枝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里抽出一枝,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是为了怕麻烦的原因呢,抑或为了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是什么牌。
他对于烟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讲究的;对于酒,他是同烟一样。他的量虽则并不大,但却老爱喝一点。在北平的时候,我曾和他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喝过白干;到了上海之后,所喝的,大抵是黄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兰地他也喝,不过总喝得不多。
爱护他,关心他的健康无微不至的景宋女士,有一次问我:“周先生平常喜欢喝一点酒,还是给他喝什么酒好?”我当然答以黄酒第一。但景宋女士却说,他喝黄酒时,老要量喝得很多,所以近来她在给他喝五加皮。并且说,因为五加皮酒性太烈,她所以老把瓶塞在平时拔开,好教消散一点酒气,变得淡些。
在这些地方,本可看出景宋女士的一心为鲁迅牺牲的伟大精神来;仔细一想,真要教人感激得下眼泪的,但我当时却笑了,笑她的太没有对于酒的知识。当然她原也晓得酒精成分多少的科学常识,可是爱人爱得过分时,常识也往往会被热挚的真情,掩蔽下去。我于讲完了量与质的问题,讲完了酒精成分的比较问题之后,就劝她,以后,顶好是给周先生以好的陈黄酒喝,否则还是喝啤酒。
这一段谈话后不久,忽而有一天,鲁迅送了我两瓶十多年陈的绍兴黄酒,说是一位绍兴同乡带出来送他的。我这才放了心,相信以后他总不再喝五加皮等烈酒了。
我的记忆力很差,尤其是对于时日及名姓等的记忆。有些朋友,当见面时却混得很熟,但竟有一年半载以上,不晓得他的名姓的,因为混熟了,又不好再请教尊姓大名的缘故。像这一种习惯,我想一般人也许都有,可是,在我觉得特别地厉害。而鲁迅呢,却很奇怪,他对于遇见过一次,或和他在文字上有点纠葛过的人,都记得很详细,很永固。
所以,我在前段说起过的,鲁迅到上海的时日,照理应该在十八年的春夏之交;因为他于离开厦门大学之后,是曾上广州中山大学去住过一年的;他的重回上海,是在因和顾颉刚起了冲突,脱离中山大学之后;并且因恐受当局的压迫拘捕,其后亦曾在广州闲住了半年以上的时间。
他对于辞去中山大学教职之后,在广州闲住的半年那一节事情,也解释得非常有趣。他说:
“在这半年中,我譬如是一只雄鸡,在和对方呆斗。这呆斗的方式,并不是两边就咬起来,却是振冠击羽,保持着一段相当距离的对视。因为对方的假君子,背后是有政治力量的,你若一经示弱,对方就会用无论哪一种卑鄙的手段,来加你以压迫。
“因而有一次,大学里来请我讲演,伪君子正在庆幸机会到了,可以罗织成罪我的证据。但我却不忙不迫地讲了些魏晋人的风度之类,而对于时局和政治,一个字也不曾提起。”
在广州闲住了半年之后,对方的注意力有点松懈了,就是对方的雄鸡,坚忍力有点不能支持了;他就迅速地整理行囊,乘其不备,而离开了广州。
人虽则离开了,但对于代表恶势力而和他反对的人,他却始终不会忘记。所以,他的文章里,无论在哪一篇,只教用得上去的话,他总不肯放松一着,老会把这代表恶势力的敌人押解出来示众。
对于这一点,我也曾再三地劝他过,劝他不要上当。因为有许多无理取闹,来攻击他的人,都想利用了他来成名。实际上,这一个文坛登龙术,是屡试屡验的法门;过去曾经有不少的青年,因攻击鲁迅而成了名的。但他的解释,却很彻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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