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 身在北宋(第1页)

第一章身在北宋

“所有写架空历史小说的作者,统统都该下地狱!”

罗大成在心里冷冷地想着,漠然的眼神望着前方庞大的敌军,脸色一片木然,仿佛丝毫不把那强大的敌人放在心上一样。

茫茫的旷野上,两支强大的军队列成阵势,遥遥对峙。而罗大成就站在其中一支军队最前方的阵列中,身上穿着单薄的皮甲,手持刀盾,头发蓬乱,表情麻木,看上去与旁边其他年轻的炮灰兵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他自己心里明白,他和战场上所有的人,不管是身边的战友,还是对面的辽军士兵,都有着根本上的差别——不仅在于他拥有这里所有人都没有的特殊能力,而且从出身来说,他来自于一个与他们截然不同的时代!

一点不错,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当初是在看一本架空历史小说的时候,突然失去了意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街道上,身下压着一个满脸是血的人,旁边还有好多身穿古装的人惊骇地大叫着向他指指点点,紧接着,就有衙役将他抓去公堂,进行讯问。

那个时候,罗大成心中大为吃惊,听着那些人难懂的口音,勉强从他们的话语中听出,自己是突然从天空中掉落下来,把一个走在街上的富家子弟当场压扁,而自己竟然毫发无伤,这让所有人都惊骇不已。

县官毫无意外地判了他误伤人命之罪,对于他的大声抗辩充耳不闻,只当他是一个不小心从山上或是屋上掉下来的异乡疯子,判定他要被充军发配,到最危险的边境中做一个冲锋陷阵的死士。

到边境做死士的囚犯,绝少有能够活着回来的。因此,死者的家属也就不再上告,只是哭哭啼啼地把尸体抬回去埋葬了事。

那一年,是大宋朝天圣四年;而现在,是天圣五年,也就是公元一零二七年,罗大成已经在北部边军中做了一年多的炮灰兵,曾经无数次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在效死营中,已经算得上是老资格的战士了。

所有的人,都在赞叹他的运气实在太好,或是武艺足够高,能躲过每一次必死的杀招。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能够活下来,唯一的原因,就是他拥有闪电般的速度!

这或者就是上苍赠予他的礼物。自从来到北宋年间后,他渐渐地发现,自己动作的速度越来越快,可以达到令人瞠目的程度。

为了活命,罗大成只能依靠这种自己独有的能力,就在第一次上战场时,他就用自己那让人无法看清的速度,迅猛击杀了数名狞笑着想要他性命的辽兵,让当时许多老资格的炮灰兵都大为惊讶,连呼人不可貌相,没有想到貌不惊人的他竟然如此辣手,杀人便如切菜一般。

那个时候,罗大成的体形很不标准,完全不象一个合格的战士;经历了整年的拼死搏杀,他的形貌在渐渐地改变,除了面容上的变化之外,体形也变得极为强健剽悍,若是前世的熟人见到自己,恐怕很难认得出来。

对于自己的遭遇,罗大成将它归咎于自己看的玄幻小说过多,尤其是过于喜欢看架空历史小说,才会突然穿越时空,进入历史上的宋朝,落到了今天的地步。因此,他的一切不幸,都是写架空历史小说的作者造成的!

冷漠的眼神越过战场,遥遥望着前方挥舞刀剑大声叫骂的辽兵,罗大成愤然想道:“别人穿越,都是掉到美女的浴室里,摸到美女的冰肌玉肤,而我却会掉到满是尘泥的大街上;别人掉下来都能压死一两个歹徒,我压死的却是一个普通的路人,还要因此而被判罪获刑,理想与现实的差别,真的很大!”

在效死营服役一年多之后,他早已经接受了现实,几乎每天都要经历惨烈的搏杀,夺取敌人的性命,来保证自己能够生存下来;现在的罗大成,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活下去,绝不能轻易地死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时代,成为无数征战仇杀中的一个普通的炮灰士兵,让自己的名字,湮没在历史的河流之中。

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信念,支撑着罗大成在一次次几近必死的危机之中,利用上天赐予自己的闪电般的速度,斩杀了无数强悍的敌人,一直存活到今天,成为效死营资格最老的老兵之一,并在整个营地所有的炮灰兵中确立了自己无人敢于撼动的权威。

前方传来的隆隆战鼓打断了他的思绪,罗大成仰起头来,望向前方的敌军,只见最前方的辽军已经开始行动起来,朝着这边大步奔跑,手中挥舞着刀枪,嘴里发出大声的呐喊嘶吼,浑身散发出狂暴凶悍气势,就象荒野中的猛兽一般。

他们身上所穿衣甲,都是破破烂烂,甚至还带着血迹,似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一样。事实也正是如此,冲在最前方的辽兵,身份与罗大成相差无几,也都是辽国派出来送死的炮灰兵,来源是辽国境内的罪犯、流民以及叛乱部族的壮年男子,都已经被贬为奴隶,送到前线来充军作战。对于这些人,辽军自然不会给他们什么太好的照顾,将从尸体上扒下来的衣甲赐予他们,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

他们所站的地方,是宋国与辽国之间的交界之地。荒野地面上常能看到红色的泥土,那都是经历了长年征战之后,士卒之血染成。

宋辽两国多年来的恩怨仇杀,在此地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大成所在阳武寨的守将杨琪,在边寨所有守将中是出名凶悍的一个,又与辽国有杀亲大仇,因此时不时地会派兵与对面辽军展开对攻,以发泄心中怨愤。而对方的辽寨守将也是性情粗暴,哪堪宋军如此欺辱,誓要还以颜色,因此主动来攻的次数,亦不比宋军少了。

每次战斗之后,后方又有罪犯、壮丁源源不断地送上来,每当战死一批,就会有新丁补上,让新鲜的血液,不停地喷洒在这渐成红土的荒野之上。

战鼓擂响,士兵们疯狂地大声嘶吼着,战鼓声与呐喊声震天动地,狂暴的杀机冲天而起,直上云霄,充溢在这苍茫的旷野之上。

两支大军,如乌云般覆盖大地,士兵们都在疯狂地嘶吼,杀声盈天,旷野上仿佛霎时沸腾起来,战意狂烈涌动,让每个士兵的眼中,都蒙上了一层血红之色。

如往常一样,率先发起冲锋的仍然是辽军,为了节约战马,他们依照惯例不派骑兵上阵,只是驱使着大批的炮灰兵,逼迫他们向宋军阵中攻来。

无数战士在大地上疯狂奔跑着,挥舞着利刃冲向前方的宋军,狂暴杀声震动天地,场面壮阔恢宏,令人热血沸腾。即使是久经战阵的罗大成,也不禁被这宏大场景所感染,冷漠的眼中,开始充溢狂暴嗜血的杀意。

来自新世纪的青年,在这个千年前的古老时代,自然不可能立即适应。罗大成也是经历了长期的痛苦折磨,方才渐渐习惯,直到最终融入这个社会,将残暴的杀戮,当成自己注定的命运!

前方的辽兵大步狂奔着,排成三角阵形,疯狂冲向罗大成所在的位置。罗大成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辽兵污秽凶蛮的脸庞、乱蓬蓬的头发和破烂的衣甲,看到他们眼中嗜血的狂暴杀机,以及那一抹深深的恐惧与悲愤。

冷酷的微笑在罗大成的唇边泛起,既然生在这个残酷的时代,就必然要接受这样的命运。

前方那些敌兵也大都是些生面孔,大概是新从后方送上来的奴隶、流民,其中有些罪犯,或者在辽国境内也是出名的穷凶极恶之徒,但是到了这里,他们同样要经受战争的洗礼考验,只有最强、最坚韧的战士才能在这血腥杀场中存活下来,渐渐地成为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兵,在无尽的战斗厮杀中,苦苦地为自己救得一丝生存的机会。

“蓬”的一阵巨响在罗大成身后响起,如群鸟疾飞,大片箭雨从宋军营地中飞腾而起,在空中划过长长的弧线,遥遥落向对面的敌兵。

射出箭雨的,是位于炮灰兵阵营后面的弓箭手。在他们和效死营的炮灰兵们中间,还隔着刀枪手阵列。这是宋军的惯用战术,在战斗之时,先用利箭袭敌,以求大幅度地杀伤敌人,削减辽军的战力。而北宋的弓箭兵之强,在历史上也是有名的。

罗大成微微撇着嘴角,掩饰着自己对弓箭手的那一丝丝羡慕之情。所有的弓箭手,都是宋军中的正规军,在战斗中是最为安全的一类兵种,只要刀枪手不被突破防线,弓箭手就很难被敌军所伤,死亡率之低,即使是同为正规军的刀枪手也远远不能与之相比,更不用说罗大成这样根本就是被派去送死的炮灰兵了。

他对弓箭兵和正规军的那一丝羡慕,也仅仅是因为他们能够更容易地活下来。想要存活下来,这样简单的要求,对于只配送死的炮灰兵来说,却是那样的艰难。

箭雨漫天,带着令人恐惧的呼啸风声,飕飕地射向前方疯狂奔来的大片辽军。霎时间,无数辽兵被利箭射中,惨叫着跌倒在地,随即有更多的箭矢从天而降,将他们牢牢地钉在地面上,鲜血霎时奔流出来,染在地面的红土之上。

没有人对他们的死表示一丝哀悼。即使是在辽军后方的阵营中,衣甲鲜明的契丹骑兵远远望着那些被利箭射穿身体的同伴,眼神也是一片冰冷,丝毫不把同伴的丧生当成一回事。

心机婢女上位记  冥书  放纵  曲项向阳  穿越八零之农家有甜  病态占有  超级兵器  她与梨花同年岁  随身带着原始部落  穿回七零我靠玄学发家致富  求子  染上你的信息素  有言在先ABO  劝我放下屠刀,夫人你又拿它作甚  超级主神系统  下楼取快递也要穿得像个人  帝国败家子  演技派  神圣铸剑师  若你选择我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女配男主的小冤家

穿书女配男主的小冤家

如花是只鬼,她还是那种不能投胎转世的孤魂野鬼,一次意外差一点就被太阳照得灰飞烟灭了,然后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自己被吸入了一个仙境的地方,看到了一个仙女,然后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自己穿到了书中开始了自己复活的一生,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自己穿到的是书中的女配角,妈妈咪呀!女配结局很惨很惨的,自己第一反应就是逃跑。结果可恶的男主就追了上来,跑什么跑,乖乖的给我做媳妇,老公一辈子疼你。如花内心泪流满面,我不想死呀!谁来救救她呀!已有完结小说重生女配的春天坑口有保证,欢迎入坑,一对一宠文哈,读者群625779442!如果您喜欢穿书女配男主的小冤家,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最强农女:捡个王爷去种田

最强农女:捡个王爷去种田

关于最强农女捡个王爷去种田柳芽意外穿越成农女,爹失踪娘有孕,妹妹饿的如难民,还有等着被赎回的大姐。漏顶的屋子两间,无半亩薄田,还有前仆后继的极品亲戚一堆。守着灵泉空间,又有与凶猛野兽和平相处的异能,入山打猎采药,出门行医救世,种药田开作坊,且看她如何发家致富,悬壶济世。救命之恩,本王唯有以身相许,娘子觉着为夫这容貌可能入眼入心?某王邪笑,却杀气腾腾的扫向前来提亲众人。...

和亲糙汉可汗后,我在草原忙种田

和亲糙汉可汗后,我在草原忙种田

娇软王妃VS糙汉可汗新婚当日,耶律焱对李娴韵说,除了感情,可以给她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婚后,他果然信守承诺,将她捧在手心里宠着。谁知道,宠着宠着,就宠到了心里,宠上了心尖。和亲契丹没多久,李娴韵渐渐发现周围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起初讨厌她的百姓奉她为神明说她魅惑主上的群臣,求着她跟可汗修成正果最让人挠头的还是她名义上的夫君,说好的不会给她情感的,怎么总是追着她后面跑?小剧场1某日,耶律焱将李娴韵抵在墙角。为什么躲着本汗?她们说您可能喜欢臣妾。把可能去掉,难道本汗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可是您说不会给臣妾感情。耶律焱扶额,他是说了多少蠢话。汉人常说成家立业,显然两者并不冲突。小剧场2日上三竿,耶律焱依旧黏着李娴韵。快起来,我得走了,街上病人等着我问诊,西边的良田需要灌溉,东边的宅基地需要丈量,缫丝扎染我得去指导唔为夫是病人,你不心疼?李娴韵看着壮得赛十头牛的男人,一脸黑线。如果您喜欢和亲糙汉可汗后,我在草原忙种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锦绣弃妻

锦绣弃妻

重生于花轿之中,她却再多了一世的记忆。刚拜完堂,她断然决然选择了和离谨记一条有钱才能有势,银子要多,拳头要硬,弟妹要疼,门第要兴,仇家要找出来往死里整。夫君嘛,再想想哈--------如果您喜欢锦绣弃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杀了那个男主

杀了那个男主

郁青瑶是一朵伪白莲花,真绿茶婊。她是一个妖女,一个戏精,一个坏女孩。重生到类似聊斋的可怕古代世界,走上修仙路。她的人生志向是成为所有男子眼中的白月光,内心深处最柔软的朱砂痣。李怀德是修道天才,人生志向是娶郁青瑶为妻,虽百死而无悔。然后他真的被郁青瑶杀了上百次。他的漫漫追妻路坎坷无比,简直是一寸相思一寸血。他能抱得美人归吗?如果您喜欢杀了那个男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家世子妃超凶!

我家世子妃超凶!

关于我家世子妃超凶!当21世纪医毒双绝的特工苏慕笙嫁到璟王府成为璟王府的世子妃之后,璟王府的日常是这样的。侍卫世子不好了,武安侯府的大小姐将世子妃堵住了。某世子淡定脸不怕,我家世子妃超凶的,侍卫世子不好了,太子妃要治世子妃的罪了?某世子见怪不怪不怕,我家世子妃超凶。侍卫世子不好了,六皇子拦住了世子妃的去路,某世子无动于衷不怕,我家世子妃超凶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