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自己赚了小一千呢。
八百块可不是小数目。
沈夏抽出两百,剩下的六百给了孙富贵,“是你自己去港市进的货,我只是帮着跟人一块带回来,不用那么多。”
孙富贵把钱一卷,塞到沈夏的牛仔裤的裤兜里,“要是没有你,我现在还在京市里,也是托你的福,你就别跟我客气了。”
先前他当中人,帮着人牵线卖四合院卖房子,虽然一次能赚不少钱,可是这买卖不是回回都能成的。
有时候一谈就是几个月。
可现在不一样了,这牛仔裤的买卖,进货接回来就能做。
而且,国内那么多城市,这边卖饱和了还能去其他地方,只要有胆子去闯,没有赚不到的钱。
沈夏把放回孙富贵手里,“还得回去进货呢,没货款怎么行?”
也是。
孙富贵给沈夏留了二百,把那六百拿了。
“这袋子里头是什么?”沈夏记得是□□眼镜,再一翻,才发现下面大半袋子都是那边的来的衣服。
她一边把衣服拿出来一边问孙富贵,“这么多衣服呢,怎么今天没带出去?”
“有衣服吗?”孙富贵过去一看,还真是衣服。
他一拍脑子,“我就说嘛,当时上火车的时候我以为带着衣服呢,结果一翻,上面两排都是眼镜,还以为带的是眼镜跟饰品呢。”
他以为就搭了几件衣服。
这次还想着,等回去把再进一批牛仔裤后,就把衣服弄来一起搭着穿。
沈夏把衣服都拿出来,帮着搭,问孙富贵,“牛仔裤还有吗?”
应该是没了。
他记得就进了一百多条牛仔裤。
再就沈夏身上穿的那条裤子了。
“像这上衣,得烫一烫吧,不像卖不出价钱来。”沈夏又问孙富贵,“衣架呢?”
孙富贵愣了愣,这衣服不就是跟裤子一样,往车上一扔,她们随便挑吗?
怎么可能。
这样衣服不好卖的,就算是再好的款,再漂亮的颜色,弄得皱巴巴的,哪像新衣服,谁会要啊?
“我先挑几件,给我家里人带去。”沈夏一边挑一边说,“成本价给我啊。”
没想到还有厚外套呢。
“这是棉衣吧。”沈夏惊喜,“怎么还有棉衣啊,正好等天冷一点给我妈穿。”黑色的,她妈能穿。
沈夏还看到一个红格子的马甲了,针织的,是港市那边电视上的穿搭。
红马甲套个白衬衣,就她在商场买的那件就挺好。
一搭。
给孙富贵看,“怎么样?”
“好看!”太喜庆了,要不是那衬衣太薄,过年穿都可以的。
余生请多指教 陆门:七年顾初如北 都市王牌霸主 化妆师(出书版) 天生暧昧 末世菜鸟重生记 湖盼雨 写给鼹鼠先生的情书 重生之嫡女庶嫁 重生之暴发户 道德经 妃礼勿视:王爷,请自首! 总攻爹地:杀手妈咪不好惹 有钱的苦你不懂 一品皇贵妃 韩娱之客串演员(韩娱同人) 残王嗜宠:透视小医妃 都市之成雄 一号狂兵 暴君[重生]
一个原著中并不存在,拥有着不死能力的变种人会给漫威带来哪些变化?比如,死侍并没有毁容。比如,钢铁侠开起了火锅店。比如没有金手指。时间线剧情以本文为主。如果您喜欢漫威之不死者之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司凌,刻板严格霸道。宋意,小医生一枚,养母不疼,姐妹不爱。初见时,他抓着她的手腕,他为了他的兵,威吓她,目光凌厉救他的命,你输不起。再见时,因为算命先生的鬼扯,司家千万聘礼,家人逼她嫁给司凌,他看着她哭,声音柔了很多给你一个礼拜的时间,做好准备,嫁进司家。...
饭了五年的爱豆竟在初识时她表白了!幸福来得太忽然,本以为捡了个高冷男神,接触下来,帅气男神忽然变成了粘人小奶狗还不停的给她买买买,这这这萌反差,让她一个小粉丝有些招架不住。(超级甜的文甜过初恋哈哈)如果您喜欢我竟然和爱豆恋爱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别!别扶我起来!真的,我真的要躺着才学习效率高!这叫学习习惯!我没有睡觉!懒乃是人类之天性,但如果人人都能化懒为宝,便可佑我人族,万世奋进。(原书名躺着就变强了)如果您喜欢明日之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BOSS宠妻无上限重生前我被人凌虐成狗,重生后我要杀尽负我狗。豪门阔少天天宠,你烦不烦?...
重生回去的第一天,叶卿就把十里八村长得最好看的那个汉子给扑倒了。两人来了个嘴对嘴的亲密接触,叶卿好方。她才是那个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好不好!那个最好看的汉子卿卿,我不是个随便的人,村夫也是有贞洁的,你要负责!叶卿看着汉子那完美的身材,好看的脸蛋,豁出去了本姑娘也不是个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不是人,给我熄灯ps推荐作者名下另外两本种田文农家悍女抢个将军来种田空间悍女种田吧,王爷!如果您喜欢田园娇医山里汉子,不经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