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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我想起当时的情景依然是不寒而栗。你想象一下,一个17岁半的孩子,自己被丢在一个有狼出没的原始森林里面是个什么情景?虽然日后我习惯了这样的训练,而且狗日的高中队也真的经常这样操练我们,难度也越来越大,最后不仅动用老队员当假想敌围追堵截,抓住就扣分,不投降就真的锤你绝对不留情面,动用直升机天上搜索发现了动静就组织搜索分队垂降下来抓你,不投降还是真的锤你还是不留情面,甚至还发展到跟警通中队借来了几条乌黑锃亮的德国原装进口大狼狗追我们,追上了就咬你的胳膊虽然不会很重一般也不会咬伤——这帮狗爷的训练极好,不会死咬只要你不跑就只是叼着你,但是也不留情面,搞得我们一路狂奔恨不得把整个身子藏在水里不出来,不过那时候我已经不害怕了,因为狗毕竟是狗不是狼——这个鸟人真是鸟啊!说他鸟都是轻了。再后来我们知道狗头高中队在越战时候的往事虽然不喜欢但是也就不是那么恨这种训练了,这件往事我留在以后说,现在说了不爽,不然对不住这么好的小说素材。
但是人的第一次的经验,你会记一辈子的。什么事情都是这样,何况是这种特殊的回忆?
我流着眼泪拿着指北针和地图在辨别自己的位置,然后决定朝着地图指引的方向走也不知道对不对,只能走走再说了。错了就再走,没有法子,这就是我自己找的鸟罪!
我就把地图和指北针装好,从背上的刀鞘拔出开山刀。当时我还在空地上,但是拔刀不是为了砍树枝子什么的,是为了给自己壮壮胆子——有个家伙在手比没有强啊!
丛林在前面等着我。
我就走进树林,向着那个方向过去,然后开山刀就派上用场了。但是不到半个小时手就开始起泡了,因为我没有在山地丛林行军的经验——我刚刚当了半年侦察兵啊,只参加过比武连野营拉练都没有参加过啊!我疼得滋滋直抽冷气,就换了左手,一看自己的右手手心已经是血泡破裂一片模糊了——虽然我的手已经全是老茧,但是使用开山刀是个什么概念只有用过才知道。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急救包,但是必须得包扎不包扎不行啊,不然在这种亚热带丛林气候如此适宜细菌生长绝对是感染没有跑的!我看看四周,也没有什么办法,就脱掉外衣用刀割下自己的迷彩短袖衫上的一个半截袖子给自己包了起来。然后我就不敢用这种开山刀开路了,就是用手使劲拨开这些挡住我的枝蔓,实在不行我宁愿绕道走——要知道手是我现在除了刀以外最珍贵的武器和工具了!
我虽然在大山里面当兵,但是这样的原始森林还真的是第一次走。我们一般训练都在部队附近的山上,那儿已经有固定的训练场了;侦察兵比武也不会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因为要评分要观摩要这要那,所以一定是有个意思就行了,只是难度大得多而已。脚走在堆积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落叶上面软绵绵的没有声音,不时踩断枯树枝咔吧一声,开始我还吓一跳,后来就无所谓了。阳光剑一样从茂密的枝叶间射进来,把我目光所及之处全部分割成不规则的方格。
我在电脑前面写的时候,那种潮湿的味道再次在我的鼻子前面围绕。腐烂的枝叶和动物尸体粪便的味道,亚热带丛林谷底里面低气压的味道,雾气的味道,还有什么味道?对了,还有兰花的味道。
是的,我看见了兰花。
我不知道是什么兰花至今不知道,因为后来学的野外生存课程上面的植物谱上也没有——人类对大自然的了解是有限的,但是我真的看见了。
就在一棵几个人都抱不住的大树的中间,有一束小小的兰花。
白色的,在微风中轻轻摇摆。阳光洒在它的身上,于是我看的如同冰山雪莲一样纯净。
我要把它摘下来!
我要送给小影!
我把刀插进自己的刀鞘,然后往手里吐两口唾沫,开始抓住粗粗的藤条爬树。这些藤条缠绕着大树犹如群蛇,树干潮湿藤条潮湿一切潮湿,但是我还是要爬上去,因为我要摘花给小影!
我往上面爬,一手露水和植物分泌的黏液,但是我顾不上了。
我的缠着迷彩短袖衫布的右手终于快要够着了这束小小的兰花!
我拼命伸手够着。胶鞋紧紧扣死藤条的缝隙,左手紧紧抓住藤条,我不能再往上爬了,因为上面有突出的很粗的树干挡住了我的道路。我要是爬到这个树干上就耗费了太多的力气了!而我还要去爬上那座山!这个狗日的高中队!
终于够着了兰花的根茎。
我一使劲拽结果脚底下一滑在藤条里面一别,疼了一下,啊地叫了一声,手里面也一滑,就这么滑下去,然后由于太滑手就松开了!
然后我就一头栽下去在空中坠落,但是我手里还紧紧抓着兰花!
我从3米左右的树上重重地摔到了地上,但是腐败的层层的落叶太厚了,所以我没有晕过去,就是脚腕子一阵一阵生疼。
我就要站起来,结果站起来的时候左脚腕子就很疼不能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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