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零四章伏击(上)
“王平不在,你做主,五十多个混蛋,打算怎么解决他们?”暗割自从太岁走以后,说起话来少了很多女人味,布满伤痕的脸上一点表情都看不出来,黑杀背后总是嘀咕,说她又变成那个当初收拾冷美人那帮小鬼的教官了。
三月二十六日,探空气球第一次上天,四月一日,发现距离基地西南方二百公里的涵洞处出现了一只队伍,五十多人,两辆中型卡车,四节拖车,主要装备辨认不出来,没有拖家带口,押着大概二十多个衣衫破烂的倒霉鬼,大人孩子都有,明显不是来度假的。
段天星那张狼脸本来没什么表情,两只狼眼缓缓扫视了参加会议的黑杀、山林等人后,说道:“解决这批人很简单,问题是他们押来准备当肉盾的那二十多人怎么办?如果王平在,肯定要想办法救人。
”
“我看,还是照常打个埋伏什么的,那二十多人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们的运气,何况谁知道这些人中有没有特意安插的内鬼?混到基地摸情况外加搞破坏的?”冷美人在某种程度上否决了救人的办法,言外之意就是救人也要先保存自己,其实他一直对王平那种烂好人的想法嗤之以鼻,只是碍于暗割与黑杀,不好多说什么罢了。
狼牙与黑瞎子一同点头,在他们看来,有麻烦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是杀掉制造麻烦的人,一劳永逸。
“我觉得能救人最好是救,咱们这里人太少了,能有新人口总是好的。”山林沉吟了一会,说道:“至于是不是混进了内鬼,我有个很简单的办法鉴别。”
老头子说了话,又能解决麻烦。
冷美人等三个小家伙都不出声了,如果放在前一段时间,恐怕多少会给山林几个白眼或者冷哼,现在,这位山大叔用自己的生活能力征服了基地内的所有人,不为别的,光是在食物地安排上,就没有人能象他一般。
到山里转悠一圈就能带回很多用于调味的植物,作出来的老鼠肉比光用火烤的好吃许多,除非三个还在发育的小家伙想虐待自己的胃,否则他们是不会对山林的话有任何反驳的,不就是二十多条人命吗,怎么能顶地上山大叔的一锅美味鲜炖老鼠肉?
段天星看在眼里,表面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在暗笑。他和黑杀、暗割交换了几个眼神,然后说道:“那就打个伏击。”
人狼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着众人一字一句地说道:“所有人全都穿上双份防弹衣,头盔更不能少,到时候给我狠狠地打!但是!不准硬拼!不准呈英雄!说句不该说的话。
王平把你们交代给我,我就要再把你们囫囵个的交还给他!”
“明白!”
一路走来,乐杀很有点恼火,他觉得这不是来抓人。
而是来修路的,天天除了炸山就是铺桥,春天到来后,一路上光是解决那些烦人的变异生物就让小队损失了六个好手,一个是睡觉的时候太阳穴钻进了尖嘴水蛭,另外一个是走路的时候掉进了油老鼠洞,人挖出来地时候已经被融化的雪水呛死了,剩余四个更倒霉。
睡觉的时候碰到小火蚂蚁搬家,家是搬完了,这四个家伙因为中了蚂蚁分泌的麻醉液,活生生被啃剩了骨头,还好营地没建立在火蚂蚁的行进路线上,不然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如果不是将军强调这趟任务很重要,作为一个拥有强化细胞地改造人,乐杀才不会无聊到带着五十多人在这里转悠了接近二十天。
光看乐杀的外表与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带有东南亚黄种人的普遍特征。身材短小精干,鼻子塌陷。皮肤黝黑等等,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最好不要惹到这个狠角色。
乐杀在接受强化细胞改造前,是个默默无闻地家伙,唯一的好运气就是他的母亲曾经是仰光的交尾表演场里最红的表演者,以快、准、狠闻名,据说没有正常男人能在他母亲的刺激下挺过三十秒,当时仰光最有势力的几个人都做过他母亲的入幕之宾,在乐杀十二岁那年,母亲临死前把他托付给了仰光最大帮会——缅甸复兴会地老大。
乐杀作为老大的娈童安稳地活到了十八岁,直到老大某一天去看交尾表演的时候被人用铁沙枪把脑袋轰成了漏勺,新老大接收了漏勺老大所有的地盘、势力、女人以及男孩,但是他对男人没兴趣,于是乐杀在十八年的生命中第一次成了街头上的男妓。
从小就靠依附男人生活的乐杀没有什么求生的能力,挣扎着在街头活过一年之后,乐杀遇到了一个他认为值得尝试地机会,参加缅甸复兴会地人体实验。
当时复兴会弄到了强化细胞的标本以及几个低频电磁波控制装置,理论上可以将强化细胞与普通地肌肉纤维进行替换,大幅度增强被改造者的各项能力,只要不超出新肌肉对骨骼的附着力造成骨肉脱离就可以。
当然,这种改造风险也是很大的,以往多数都是做一些内脏方面的强化,说白了就是全器官脱细胞化,也就是先清除准备替换的器官里的所有细胞,只留下被漂白的由细胞分泌蛋白质组成的细胞外基质支架。
然后给这一细胞外基质支架注入取自被强化者但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活细胞,然后放入特制的培养液中,等到细胞分裂填满整个器官,并且让器官恢复活性后再移植给被强化者。
而这种肌肉组织强化则是在此基础上注入经过基因改造的强化细胞,这种细胞的分裂能力很强,如果受到外界伤害,比普通细胞对机体的修复能力要强过百倍,同时缺点也很大,它需要更多养料支援,如果没有特殊的低频生物电磁波控制装置,这种细胞就有可能因为养料供应不足在注射初期开始吞噬机体上的普通细胞,然后互相吞噬,最终导致身体萎缩死亡。
只有强化细胞分裂后完全与原有的肌肉组织完全融合,这种低频电磁装置才可以从被强化者身上撤消。
乐杀自然是明白这种实验的危险性,他只是抱着成功了就能多活几年,失败了就早死早投胎的想法去参加了。
自愿与被迫的实验者一共六十六人,三十三人死于细胞吞噬,三十一人死于长时间电磁波照射产生的器官癌变,最后就活下来两个人,一个因为面部神经坏死而总是保持一种表情,因此被叫做微笑的女人,还有一个就是乐杀。
其实来之前将军曾经暗示过乐杀,微笑是可以被拿来做诱饵牺牲的,从将军这方面来讲,一个不好控制的改造人也只能当作诱饵使用,当然,对于乐杀,将军还是相当信任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将军也是乐杀的干爹之一,而且从样子上来推断,亲爹也是有可能的,这几年乐杀作为头号打手,只要将军下令,绝对没有犹豫的时候,屠个小村什么的,眼睛都不眨一下。
根据地图推测,他们离目的地的距离不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由于山路崎岖,预计这一百五十公里还要走上三四天,乐杀看着有些阴沉的天,看样子夜间这阵雨水是躲不了的,招呼手下过来,确定了营地的准确地点。
刚把宿营的事情安排完,微笑女慢悠悠地晃荡了过来,用一种和她那个万年不变的微笑表情截然相反的冰冷语气问道:“路上收集的淡水快喝完了,有什么打算?”
“晚上有雨,可以收集一些,要不然明天休息一天,在附近找些酸水过滤一下?”平心而论,乐杀并不讨厌这个冰冷的女人,每个存活下来的改造人都知道被改造的痛苦,对同类的耐心远超其它人,比如微笑,除了乐杀,普通男人她是甩都不甩,心情不好的时候顺手杀几个看不顺眼的也算平常。
微笑点点头,这次她作为主要的攻击力量随队而来,却没有当队长的觉悟,所有事情都推给乐杀,而乐杀对此却没什么怨言。
宿营地选好后,乐杀照着老样子在营地四周转悠了一圈,先是看了看制高点,这里选的是两座小山包的中间的空地,只要在山包上建立分别建立两个火力输出点,可以攻击全营地的最佳地点就只有距离一千米之外的那个山头,除非有很好的狙击手,否则天黑之后,能够威胁营地的远程武器就没几样了。
乐杀不是傻瓜,他很清楚伏击的最佳时间一个是在宿营的时候,一个是在凌晨人最困倦的时候,因此先建立好火力点,并且将二十多个肉盾捆上手脚散放在营地外围,然后才开始搭建简易的帐篷。
山区的温度总是在太阳落山后下降的很快,即使是春天也是如此,再加上晚间要下雨,更是让人感觉寒冷刺骨。
乐杀犹豫了一小会,就命令手下把那些肉盾聚集在一个帐篷里,虽然他们的命不值钱,可是让雨淋病后被处理的时候万一传染,为此损失个好手就不划算了。
没有了肉盾,乐杀特意将山包上的火力点加了双哨,这才放心地去吃晚饭。
庶女当嫁,一等世子妃 都市妖孽狂医 致命婚约:老公太会撩 哀家克夫:皇上请回避 只怪月色太迷人 一条咸鱼龙的修仙日常(1v1H) 不负娉婷意(古言,1v1) 狐妻 末世流莺 风月不及情(1V1 SM BG) 我的修道人生 狼夫克制点 暴君的白月光炮灰[穿书] 旧夏风铃 新大明帝国 女领导的贴身小农民 珍馐传(出书版) 爱豆王爷傲娇妃 杀神归来当奶爸 仙帝归来当奶爸
巨大的垃圾山边上住着一个许老头,他从垃圾堆捡了一个男婴,十四年后,少年从垃圾堆捡了一个女孩,故事从这里开始。时愈道尊飞升的时候竟然飞升到一本书里。这书中女主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环保女神,男主是才华与家世齐飞的暖系少总。反派大佬研究出超强的垃圾发电技术。时愈穿的这个傅郁,偷了技术送给女主,却被人发现她是妥妥的白眼狼。而女主并不想要技术,她一开始就严厉的批评不过男主觉得技术有可用之处,凭他的才能将这技术发扬光大。时愈发现她穿在了剧情开始前刚被反派大佬捡回去时。发电还没开始搞,反派还不是大佬。时愈立即拉着反派一块修仙它不香吗?许图治不知道,他曾在一本书里照顾了她十年,赔上一条命。现在修成仙,他得照顾她一辈子地久天长?如果您喜欢被反派大佬捡回去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废材草包软弱可欺?一脚踩碎欲杀她之人的丹田,穿越而来的毒妖冷漠一笑,好了,废物之名归你了。既来之,则杀之,她从不知留情为何物。白衣男神未婚夫殿下?摔!什么玩意,品德不端给我都不要!真凤凰血脉天...
古尘一觉醒来,成了一个原始部落的小族长。你说部落的祭神年年都要吃掉十个祭品?外面凶兽横行,百族为尊?开玩笑,堂堂人族,竟然沦为各族圈养的奴隶?古尘挥剑对着蛮荒百族怒啸我人族,永不屈服,杀我一人,诛你全族!以百族之血,铸我人族不朽英魂!本书群号,部落1号群(423143643)...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
你叫林远,峥嵘一生,举世无双。入禁区镇魔主,潜九幽灭鬼君,闯帝宫擒人皇。你是霸绝天域的离宗仙座,座下还有三位上仙,无数弟子。林远美女你是不是忘吃药了,我是个外卖的啊。司清曲不,你是我老公,和我双修,你就会恢复记忆。如果您喜欢我的老婆是九天玄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季书暖被未婚夫劈腿,妹妹背叛在她人生低谷时出了车祸。她心如死灰,抓住肇事者要求负责想让他和自己相个亲,谁料对方居然是京城太子爷薄景承破罐子摔碎的她,莫名挤进了顶级豪门。想象中的算计和陷害,根本不存在她在豪门成了团宠。前未婚夫回头求复合,下秒被破产。妹妹试图陷害她,下秒被绑架打断腿。父母想道德绑架,被藏獒追着咬了九条街,差点嘎。我这个女强人绝不认输,我,要,离,婚。季书暖胆战心惊的想跑。下秒,她被男人堵在门口。老婆,乖我不逼你生孩子,我只想要个名份。薄景承哑声说道。京圈人尽皆知,太子爷霸道宠妻,仅为了名份如果您喜欢相亲后,她成了顶级豪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