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章秋歌一曲情绵长,任是有情也无情
大吕国栖居九州之南,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滋养了一种俗称浪漫的情调,深深镌刻于江南水乡的人儿骨子里,如何都洗脱不掉,是以,此地之人最是盛行呼朋引伴,划桨唱诗,河湖两岸的大红灯笼往往昼夜不息,映在清澈见底的水面上仿若娇羞的美人,俏脸生晕,煞是动人。
此刻正是酉时时分,谭秋白亲手为沈玉倒了一杯酒,继而自己斟酒一杯喝下,双目盈盈地睇眄着啜饮的她,笑道:“好妹妹怎的今日得了空来看我这个姐姐了?前些日子请你过来小叙片刻,你还说忙得不可开交呢?”
沈玉赶忙放下手中的酒杯,夹了一块东坡肉到谭秋白碗里,苦笑道:“好姐姐可别埋汰妹妹了,前些日子这西夏大使来访,带来一批的汗血宝马,妹妹我颇感兴趣,自然前往与之磋商买卖。可不知道的是,那个西夏大使宝贵汗血宝马得很,我来来回回跟她谈了好几次才成,兼之我那不省心的小叔时时闹腾,若非有冰淇在旁相助呀,好姐姐只怕要到棺材里见我了!”
听到棺材这两个不吉利的话,谭秋白立时朝她啐了一口,嗔道:“大傻子,说甚不吉祥的话,真真是个没忌讳的!”
沈玉躬身一揖地说道:“妹妹受教了,再不这般说话了。”
谭秋白轻嗯一声,夹起玉碗中的东坡肉,小小地在上面咬了一口,而后询问道:“那妹妹这趟找我一聚,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哎……”沈玉长长地叹了口气,随即说道:“都是我那姻亲惹的祸!”
谭秋白手上的白玉筷子一抖,夹起的东坡肉掉落在桌上,她眸含失望地看着桌上的肉,索性撂下白玉筷子不吃了。
“掉了,怎的不吃了,再夹便是。”说着,沈玉便执起桌上的白玉筷子,作势欲再为她夹一块。
谭秋白连忙摆了摆手,美眸一瞬不瞬地盯着沈玉,说道:“算了,或许是我与她无缘,再夹也不是那块肉了,更何况,更何况姐姐我最近有些胖了,不宜再吃如此荤腥之物。”
沈玉微微愣了愣,双目在她身上上下扫视一圈,奇道:“姐姐的身材比一般女子相比瘦削不少,与我这不惹人爱的‘男男腔’比倒是丰满几分,正是骨肉匀称的好身材,哪里算是胖了?姐姐莫要妄自菲薄,再说能吃是福,多吃一些总是好的,像我家那贪吃嘴的表弟吃得快活,见了谁都笑呵呵的,一看便是个有福气的!”
见女子眼珠子在自己身上打转,谭秋白不自觉地挺直腰背,又听沈玉说自己骨肉匀称,心情莫名地好转过来,娇笑道:“你哪里不惹人爱?好姐姐我便喜爱妹妹得紧,正打算与你永结秦晋之好呢!”
沈玉只当她打趣自己,不由笑道:“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我俩相逢于微时,旧时共患难,如今共富贵,无人比得了我们互相了解,永结秦晋之好自是再好不过,不过,只怕沈嬷嬷第一个跳出来不答应!”语罢,谭秋白还未开口,她倒兀自笑开了。
谭秋白心下黯然,知她未将自己的告白当回事儿,心烦意乱地揭过此事,开口问道:“还是言归正传,你那姻亲如何了?”
沈玉把苏母困牢狱,苏珏上临安之事细细告与她,末了,察觉她一脸蹙眉深思模样,一把握住她的双手,说道:“我俩之间,还有甚不能说,若是此事难为,我便另寻他法,定不让你难做人,你刚当上大理寺卿不久,毋令手下生了二心。”
谭秋白心下微颤,低眸一看。沈玉乃天生的女生男相,连手指亦不外乎如此。指如削葱根,白如玉无暇,指骨分明有致,指肚圆润温热,乃不少好男儿心动之手。
若非,若非是她近年在外模糊她与沈玉的关系,便单是冲这双好看的玉手,相信也会有不少人愿意嫁与她!然则,他怎会甘心自己爱了多年的人,一朝成为他人的妻主,用这双手抚遍他人的身体呢?她们相逢于微时,互引对方为高山流水之知音,为何不能一起白头偕老?
“好姐姐,好姐姐,秋歌?”
谭秋白骤然自思索中回神,她扣紧沈玉软滑的嫩手,手心左右上下游弋,勾画她手心细密的掌纹,继而笑着启唇道:“无事,大理寺正是管这些的,既然是受冤枉的,我作为大理寺卿便不能不管。”语罢,她又道:“近日学了首曲子,妹妹帮我鉴赏鉴赏,若是好听了,可要嘉许我,若是不好听,若是不好听……”
“若是不好听又待如何?”
谭秋白瞅见女子戏谑的神情,直勾勾地凝望着她的妙目,难得任性道:“难不成妹妹还敢说姐姐吹得不好么?”
沈玉故作摇头怅然一叹,说道:“姐姐定要以辈分来压妹妹,妹妹自然不敢说姐姐的不好喽!”
“贫嘴,该打!”
沈玉轻轻地扇了扇自己的脸颊,随后说道:“好姐姐,好妹妹已经打了,你快吹一曲吧,妹妹已是等不及了!”
谭秋白好笑地嗔视她一眼,随后解下系在腰上的玉笛,姿态风流地站在船头,眺望着天水尽处,执笛而吹。笛声初始悠扬活泼,愈是往后便越发厚重悲伤,宛如游丝在耳际缠绕,仿若男子轻声长吟,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耳,令人浮想联翩。
沈玉目光落到薄暮的残阳,不禁发出三两声唏嘘。她能猜见此曲必是男儿所作,诉说相爱而不能爱之愁怨。初见美好,笛音悠扬;相爱艰难,笛音沉重;相守无法,笛音悲壮,却含着宁为玉碎的坚定,如同日薄西山的残阳,纵使消退而去,依然不现颓丧之气。
一曲毕了,沈玉不禁潸然泪下,叫谭秋白蓦地一惊,问道:“这是作何?”
沈玉双手垂落于身后,一双凤眸望着染红江水的残阳,自嘲一笑道:“让姐姐见笑了,妹妹只是听到此曲,犹如感同身受,不由泪湿沾襟,很是为此曲中所诉说的爱情感伤。姐姐能否告知妹妹此曲的叫做什么,是从何地得来的曲子么?”
“《日薄西山凉》……当今五皇子,兰陵瑾。”
不要觉得女主矫情,因为她的确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她便是这首曲子的女主人公,之前说了有个男主是重生的,大家应该猜得到是谁了吧!至于为什么重生,重生那一世是怎样的,那就接着往下看了,我不剧透,但是可以说他们之前的爱情非常惨烈。秋歌是谭秋白的字,秋白是属于成熟多汁类型的男主,有点丰满,但作者君也很喜欢他。这首曲子还会在后面出现的。
还是老规矩,留言多,更得多,送珠珠多,更得多!下一章可能有点肉渣。
日久成婚 影帝总想跟我秀恩爱 怎么又末世了 回档1995 【海贼王】大佬都爱我 渣受难为[主攻] 特种军医在都市 睡了前任Boss之后 万剑筑个仙 陛下太偏心 谢家有女 追赶日落(表兄妹1v1) 厉魂索命:前女友的诅咒 女配有两个竹马 隐婚:爱不将就 闺女她爸成了我上司 太子宠婢她跑了 我的同桌又上热搜了 风中的旅行 我的邻居是太监(与宦为邻)
一个原著中并不存在,拥有着不死能力的变种人会给漫威带来哪些变化?比如,死侍并没有毁容。比如,钢铁侠开起了火锅店。比如没有金手指。时间线剧情以本文为主。如果您喜欢漫威之不死者之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司凌,刻板严格霸道。宋意,小医生一枚,养母不疼,姐妹不爱。初见时,他抓着她的手腕,他为了他的兵,威吓她,目光凌厉救他的命,你输不起。再见时,因为算命先生的鬼扯,司家千万聘礼,家人逼她嫁给司凌,他看着她哭,声音柔了很多给你一个礼拜的时间,做好准备,嫁进司家。...
饭了五年的爱豆竟在初识时她表白了!幸福来得太忽然,本以为捡了个高冷男神,接触下来,帅气男神忽然变成了粘人小奶狗还不停的给她买买买,这这这萌反差,让她一个小粉丝有些招架不住。(超级甜的文甜过初恋哈哈)如果您喜欢我竟然和爱豆恋爱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别!别扶我起来!真的,我真的要躺着才学习效率高!这叫学习习惯!我没有睡觉!懒乃是人类之天性,但如果人人都能化懒为宝,便可佑我人族,万世奋进。(原书名躺着就变强了)如果您喜欢明日之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BOSS宠妻无上限重生前我被人凌虐成狗,重生后我要杀尽负我狗。豪门阔少天天宠,你烦不烦?...
重生回去的第一天,叶卿就把十里八村长得最好看的那个汉子给扑倒了。两人来了个嘴对嘴的亲密接触,叶卿好方。她才是那个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好不好!那个最好看的汉子卿卿,我不是个随便的人,村夫也是有贞洁的,你要负责!叶卿看着汉子那完美的身材,好看的脸蛋,豁出去了本姑娘也不是个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不是人,给我熄灯ps推荐作者名下另外两本种田文农家悍女抢个将军来种田空间悍女种田吧,王爷!如果您喜欢田园娇医山里汉子,不经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