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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高兄!”王洵再度拱手,正想回过头去跟护送者们说几句客气话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意,带队的河西军谷姓校尉却主动追了过来,冲着高适大咧咧的拱手,“高参军,某家这厢有礼了!”
“古鲁图?怎么是你?”高适的眉毛瞬间向上跳了跳,低声喝问。很快,他的脸色又恢复了平静,摇摇头,继续笑着说道:“既然你来了,就一起进来喝碗酒吧。咱们两个可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
“不打扰了。某家奉哥舒大帅的命令护送他们到这里。既然人马都平安入了关,就没某家什么事情了。某家这就回去向大帅缴令,高参军,你好自为之!”带领护送队伍的谷姓校尉涅斜着眼睛,仿佛跟高适有什么过节般,把哥舒大帅四个字咬得极重。
“那就恕不远送了!”高适的眉毛又向上跳了跳,目光瞬间凌厉如刀。
这可不是王洵记忆中那个弹剑做歌的高书记。如果此刻手中有一把剑,王洵相信对方甚至会将其直接架在那个谷姓校尉脖颈上。而后者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却未必是高适的一合之敌。
这种气势上的差距,远非人力所能弥补。在高适的怒目注视下,谷姓校尉竟然后退了半步,喃喃地辩解:“某家,某家也是奉......”
“回去交差吧!就说高某替你把人接下了!”高适耸了耸肩,慢慢收起怒火。
谷姓校尉不敢再多废话,冲着大伙抱了抱拳,转身离开。待他的身影去远了,心里隐约觉察出几分不对劲儿的王洵犹豫了一下,低声向高适问道:“高大哥,这个谷校尉是干什么的?怎么有点儿不知道好歹?”
“他是突厥杂种!”高适向地上啐了一口,满脸不屑。“你甭理睬他。这些家伙都是这般德行,就看不得别人给好脸色!”
“噢!”王洵皱着眉点头,“怪不得他一路上都少言寡语的。原来不怎么会说汉话!安西军怎么会用突厥人,不怕他们贼心不死么?”
“哥舒大将军也是突厥人!”高适笑了笑,轻轻摇头。唯恐引起其他同僚的误会,他又迅速补充,“但哥舒大将军却对大唐忠心耿耿。突厥人中,大部分都是好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不知道好歹。这个古,姓谷的家伙便是其中之一!我跟他素来不对付,所以一见到他就来气!”
“我看他也不太顺眼。不过,这一路上,还是要多谢他带兵护送!”王洵展开眉头,笑得满脸阳光。
如果没记错的话,高适以前的职位是哥舒翰私聘的掌书记。而现在,其身上穿的是四品参军袍服。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的地位都远远比一个校尉显赫。有道是,玉石没必要主动碰瓦片,身居要职的高适跟一个普通校尉斤斤计较,不太小家子气了么?
除非,姓谷的根本不是一个校尉。或者.......王洵不敢再想,跟在高适身后,缓缓走入阳关城镇守使衙门。
大门吱呀一声关紧。秋日的阳光照在黄铜打造的门环上,反射出点点碎金。
注1:小海,贝加尔湖。
第三章阳关(三上)
第三章 阳关 (三 上)
早在数日之前,方子腾等人有含沙射影地提醒过王洵,要他当心哥舒翰派来的护送队伍。但当时王洵却一笑了之。
作为一个初涉官场的后生晚辈,他心里还保持着对人性的信任。相信为人仗义且顾全大局的高力士大将军,不会冒着跟封常清决裂的危险,刻意安排一个送死的差事给自己。他亦相信素有“正直、忠诚”之名的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不会无缘无故杀掉一个与其素不相识的六品校尉。况且自己所护送的这批辎重,乃安西军在前线所急需。纵使哥舒翰受了杨国忠的指使准备动手,也需要考虑此举对安西战局的影响。
可今天,高适和谷姓校尉遮遮掩掩的对话,却令王洵从初次离家的喜悦中骤然惊醒。西域距离长安太远了,朝廷对这里的控制力几近于无。先前之所以没有出现过任何乱子,完全凭借的是武将的个人忠心和大唐的国力威慑。而一旦某个封疆大吏想玩一些小动作的话,数千里瀚海中消失一两百个人,想必长安那边连个风声都听不见。
心里有了疑虑,他喝酒时就不敢放开量。总想着长安街头说平话艺人口中所描述的场景,高达夫冷不防举起手中酒盏往地下一摔,左右立刻冲出几百个事先埋伏好的刀斧手.......
以高适的年龄和阅历,如何看不出王洵心中的猜忌来。所以也不勉强,约略劝了几轮,便开始自斟自饮。待客人忧心忡忡地把酒菜用得差不多了,摆摆手,示意左右撤去残羹冷炙,换了壶新煮的浓茶,给自己和王洵面前各自斟了一盏,一边捧在手里慢慢品味,一边笑呵呵地问道:“兄弟,你小子最近在长安城里是不是又惹麻烦了?所以才急匆匆地往封大将军麾下寻求庇护?”
“没,没有啊!”白白戒备了好半天的王洵楞了楞,顺口否认。
“真的没有?”高适满脸戏谑,“可我记得大约半年之前,某人亲口拒绝了封大将军的邀请。死活不愿意离开长安城呢?”
“啊,啊,那,那是......”被对方当面揭了老底,王洵的脸一红,呼吸立刻急促起来,“我,我是突然,突然想出来转转。转转。长安城里太憋闷了!!”
“说得好,长安城里的确太憋闷了!”放下茶盏,高适大笑着抚掌。“本来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气闷,没想到你这个勋贵子弟居然也跟我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你就逃出来了?一时半会儿不打算再回去?”
“不!”王洵被高适的掌声吓得心头一紧,很快又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红着脸,喃喃补充,“不能算逃。我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家,所以突然想出来闯一闯!达,达夫公那日不是说过么,大漠黄沙之中,才是男儿放歌之所。”
“我说过?”高适有些记不起来了。但很欣赏王洵的应变能力。“就算我说过吧!那两场酒,喝得可真叫尽兴。小子,你放心,甭管你是因为什么缘由而来。也甭管你曾经得罪了谁。至少在阳关城附近这一亩三分地上,你会很安全。好了,喝茶,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也是不敢做的!”
“我,我,我不是,不是针对,不是!”如同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剥光,王洵本来已经发红的脸色渐渐开始变紫,“我,我.......”
他虽然阅历浅,却也不是个笨蛋。从死角里稍稍调转过头,便立刻明白,以此刻高适手中所掌握的武力,想解决掉自己根本不用摆什么劳什子鸿门宴。既然作为一座要塞,阳关城内的常驻兵马少说也有两到三千。而自己麾下不过一百禁卫和三百民壮,双方真的动起手来,估计用不了一炷香时间,自己这边就被剁得连个肉渣渣都剩不下了。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惭愧地摇头,“达夫公别跟我一般见识,在路上,我心里天天绷着一根弦,已经快魔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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