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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靳桉自己回到了城中村里。
看见他还能回来的靳超毅睁大了眼,然后下一秒就被他撞倒在地。
那也是他人生第一次打赢了靳超毅。
男人倒在地上痛苦哀嚎、咒骂:“逼崽子!你本事长了啊,居然敢打你老子了,我告诉你,你身上流着老子的血,一辈子都是烂在城中村的命!”
他捡起地上的啤酒瓶,慢慢走到靳超毅面前。
“不。”
他说,“我不是。”
没有人生下来就注定是什么样的命运。
薄荷味似乎还在口中弥漫,女孩温热的体温,旷野玉米地里抽抽噎噎安慰人的话语……
仿佛都重现在了眼前。
靳桉高举着啤酒瓶,面无表情砸中了男人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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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靳桉在城中村里找了没人的废弃仓库,打扫出来用作了自己平日吃住的地方。
他身边多了三只叫做“健康、幸福、旺财”的小狗。
他喜欢上了吃薄荷糖,也曾跑过南厦市大大小小的超市,却再没有找到过那种进口的薄荷糖。
他不再毫无理由地和别人打架,在学校里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本来打算学完小学就辍学的他继续读了初中,成绩突飞猛进。
后来,他身边又多了一个叫朱炎的朋友。
这个叫朱炎的朋友是个乐天派,总是爱和他聊各式各样的天。
有一日,在朱炎问到他有没有喜欢的女生时,他只是扯了扯唇角,沉默着没有说话,然后抬手似是不经意地摩挲了一下自己左耳上戴着的黑色耳钉。
那一条他没有还回去的黑钻项链,本来他是带着私心,想拿回来卖掉换点钱的。
临到头走到首饰店,店员问到他想做什么的时候,他却突然改了口。
“能不能把这个做成耳钉的样式?”
他问。
店员利索地将项链给他改成了耳钉,并且说了句这颗黑钻的品质很不错。
说过谢谢后他接过这颗黑色耳钉,然后在自己左耳打了耳洞,戴上这颗黑色的耳钉。
这一戴,就是经年。
同样,那个在工厂里靠在他身边,抽抽噎噎问“我们会不会死掉”的小女孩在他心里一留,就是经年。
初三那年靳奶奶病发,他不得已结束掉了学业,转而开始打工挣钱,希望能交够奶奶的医药费。
他没有偷,没有抢,硬是凭着一身的本事找到了酒吧内拳击赛的工作。
这个工作最适合他,也来钱最快。
只不过有些时候可能会惹来一点小小的麻烦。
比如瘸腿。
九月的那天其实他早就知道了瘸腿要带着人来找他,而他也早早就做了准备,安排好了健康旺财幸福守在外面,只等他一声口哨就冲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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