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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第2页)

“大人莫急!”周啸风还是那幅波澜不惊模样,笑着从薛景仙手里夺过弯刀,将其装回刀鞘,“周某只是想让大人对大食那边的实力,有个更直接的印象而已。至于这把弯刀,就送给大人防身吧。此乃天竺那边所产精钢打造,刀身上的花纹很精美,带回长安去也算个稀罕物件!”

“你还没说怎么才能打赢呢!”此刻薛景仙哪还有闲心再欣赏什么刀身上的花纹,一把将刀身刀鞘从周啸风手上夺回,气急败坏地追问。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薛大人虽为文官,看起来也深得其中三味!”周啸风又笑嘻嘻地打趣了对方一句,才收起满不在乎的神色,郑重解释,“方才周某跟大人说起,大食人的三大长处。一是其士卒多为教众,相信死后可以进入天堂,享受无穷无尽的美酒美食和天国处女,所以作战时往往不顾生死。即便处于劣势,也会顽抗到底。第二,就是大食国如今国力正盛,比起我大唐毫不逊色。第三,则是其国新并了天竺、河西一带,把两地所产的良马、精钢都得了去。甲杖之坚利,可谓天下无双。我大唐在此三方面,根本不占......”

“这我都记住了!不会忘了回长安替你等宣扬!”没等周啸风总结完,薛景仙气哼哼地打断。“说重点,咱们怎么才能赢。否则,甭想让薛某替你等张目!”

“很简单啊。”周啸风微微一笑,故意让薛景仙着急,“咱们不是不能输么?”

“狗屁!”薛景仙气得直哆嗦,顾不上斯文,脏话脱口而出,“不能输就不会输了。自古以来,谁打仗想输过?”

“那可不一样!”周啸风摇了摇头,语气虽然还是带着一点点玩笑意味,眼神却很是凝重,“大人可知道,整个西域的百姓,无论栗特,突厥,还是突其施人,走到西边去做买卖,都以唐人自居?而西边的波斯人,天竺人、甚至极西之地,信奉十字教的色目人,到了我大唐境内,也无不倾倒于我大唐的优容与繁华!我大唐之文章,我大唐之秩序,我大唐之物产,即便走到万里之外,也令无数蛮夷之国仰慕不止。他们来我大唐之后便不愿意离开,只恨自己今生投错了胎,没有生为唐人。”

是这样么?久在中原,薛景仙对此还真没什么特别感觉。记忆中,自己治下的确有个开点心铺子的胡商,总是到衙门中上下打点,希望能花钱买个唐人良家子的身份。只可惜他那双汪蓝汪蓝的眼睛无法像头发一样用墨汁染黑,所以无论怎么装扮,正常人一瞥之间就能看出破绽。故而衙门口也不好收他的贿赂,直到薛景仙离任,此事还没有任何着落。

“那些天方教众,寄希望的不过是一个死后的天国。而我大唐,建立的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太平盛世。”周啸风的话继续传来,配合着过去的回忆,让薛景仙的心中刹那间豪情万丈,“兵书上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人和这一块,敌我双方还用得着比么?”

第二章天河(七下)

第二章 天河 (七 下)

回到自己的寝帐,躺在铺着软绵绵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辗转反侧。这是他在军中渡过的第二个晚上,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此地。不仅是因为借着传旨钦差这个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许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而且是因为安西军中那种轻松、惬意、雄壮威武又充满阳光的氛围,让他浑身上下倍感舒畅。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种,即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久,薛景仙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尊严是什么模样。而今晚,他却发现自己的尊严还在,并且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长远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今天,他宁愿冲动一回,.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为了不让西域大地像周啸风描述的那样,成为一伙宗教疯子的猎物。更为了写在自己灵魂深处的那个称谓,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无论做县令时的薛景仙,还是读书时的薛景仙,都是唐人。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在治下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面前,始终能高高地仰着头。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他的晚辈,还有成千上万和他一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心中都充满了骄傲。

我是一个唐人。我大唐的国力,文章,物产以及平头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间无其他国度可比。我大唐平定西域这片无主之土,带给地方的是繁容与安宁。而远道杀来的天方人,带来的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实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举动烧得有些兴奋,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来,借着灯火观赏周啸风赠给自己的弯刀。刀柄上装饰的是几块拇指大的红色宝石,看起来非常剔透。被灯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动着的血迹,顺着刀柄淌向刀鞘。而把刀刃抽出来之后,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云彩。卷卷舒舒地布满了整个刀身。看起来神秘而又华贵。

“这个周老虎,还真的如他所说,不让朋友吃亏!”信手抛起一块面巾,薛景仙挥刀将其凌空斩为两段。到现在,他已经不相信,随便一个大食将领,都会配备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了。很显然,周啸风刚才故意夸大了敌人的实力。而至于此人为什么这样做,薛景仙已经懒得去寻找答案了。这把刀带回长安去,至少能卖到一千吊钱以上。但薛景仙绝对不会卖掉它。这将作为人生的一段令人骄傲的回忆,陪伴他过下半辈子。直到厌倦了仕途沉浮告老还乡之后,还能一手拿着宝刀,一手抚摸着孙子或者曾孙的脑袋对他们炫耀,“你祖父我当年,可是在西域打过天方人的。一刀挥下去,就是.......”

正对着刀身上的花纹呆呆的傻笑,寝帐外又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跟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将其从幻想拉回现实,“薛大人已经安歇了么?周将军这里有一份礼物让岑某带给大人。不知道大人可愿意今晚就收下!”

“是岑判官么?薛某还没睡呢。”薛景仙楞了楞,赶紧收好宝刀,快步走到寝帐门口,“真是的,又让周将军破费,薛某怎好意思!”

“薛大人不必客气。大人肯替我安西军着想,就是我安西军所有将士的朋友!”判官岑参已经知道薛景仙的承诺,因此话语间透着股子亲近,“这份礼物,大人肯定会喜欢。赶紧抬进来吧,别耽搁太久!”

“是!”随着一声回应,几个虎背熊腰的兵士,将一个巨大的描金箱子抬进了寝帐。薛景仙在路上高薪聘请的私人护卫们也被惊动了,纷纷走出临近的帐篷,试图过来帮忙。判官岑参却笑着踏上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周将军叮嘱过,这份礼物,需要我们走后,由薛大人亲自打开。不劳烦诸位帮忙了,大伙还是回去继续休息吧!”

“你等先退下吧!”见岑参举动神秘,薛景仙只好客随主便,点头吩咐护卫们回避一二。待一干护卫回了各自的寝帐,刚想出言询问究竟,岑参已经拱手告辞,“大人慢慢看。喜欢就收下。不喜欢也没问题。岑某还有事情要忙,就先走一步了!”

说着话,竟不跟薛景仙继续客套,一转身,含笑而别。

什么东西遮遮掩掩的?莫非他们还能送我金子不成?想想岑参脸上的诡异笑容,薛景仙心里就有些发痒。反正是睡不着了,不如现在就打开看看。随手将寝帐门关严,薛景仙带着几分期待,扭开了箱子上的铜锁。

还没等他将箱子盖完全揭开,里边已经传出了一声柔媚的呻吟,“哎呀,可闷死奴家了。这个姓周的家伙,不得好死!”

“啊!”薛景仙吓了一跳,赶紧将手从箱子上缩了回来。

红色的箱子盖被人从里边完全推开,朦胧的灯光下,一个足足有七尺高女子缓缓地伸展腰肢,抬腿迈出。

皮肤如牛奶般洁白莹润,下巴微尖,头发竟然呈烈火般的颜色!以唐人的目光看来,此女绝对够不上角色美人标准。但胜在异域风情浓烈。踮着完全**的双足轻轻走了几步,就来到了薛景仙面前,轻轻跪倒,“奴婢荷叶,奉命前来伺候相公。”

“你,你叫什么。你叫我什么?”直到现在,薛景仙才从震惊中回转过心神,手握刀柄,低声追问。

“奴婢叫荷叶,前来伺候大人啊!”女子身上只穿了薄薄一层轻纱,跪在地上,红唇和发梢上的火光涌动,愈发烧得人心神荡漾,“难道我的唐言说得不够好么?嬷嬷就是这么教导的啊?!”

原来是个大户人家养在家里,请人教导了唐言的舞姬。薛景仙心里猛然涌起一丝暖融融的滋味,一瞬间,防备之意尽数消散,“不要叫我相公。还有,谁给你取的名字,叫什么荷叶,可真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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